标  题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林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null-2023-0001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4-27
发文字号 林政办〔2023〕20号 发布日期 2023-05-05
有 效 性 有效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林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05-05 08:44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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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办〔202320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林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林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23427     




林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水保规划便字〔20233号)、《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办水保〔2021171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系统总结林州市水土保持治理成效,突显长期坚持水土流失防治综合效益,彰显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示范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营造全市统筹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氛围,扩大全市水土保持社会影响力,增强全市社会各界重视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推动全市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不断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效能,高标准创建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

三、创建标准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是指以县域为单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路,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水土流失防治,建成规模较大、措施体系完善、建管机制健全、综合效益突出、示范作用显著的县(市、区、旗)。创建标准执行办水保〔2021171号文件明确的标准。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防治体系。以区域水土保持规划目标任务为基础,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系统治理的理念,以治理水土流失、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及特色农业发展为目标。结合各部门完成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绿化造林、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等项目,总结成效经验,加大治理投入,探索具有林州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提升水土保持工程建后管护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并将水土保持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纳入年底考核,保障水土保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健全管理机制。坚持把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作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等各项改革政策,建立系统完备、职责明确、严格高效、规范有序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制。

(三)提升监管能力。以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建立政府统筹、水利牵头、各部门协作的水土保持工作制度。加强水土保持项目信息共建共享,进一步探索市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联合监管行动,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充分发挥水利信息化技术优势,不断优化水土保持项目监管信息化平台,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无人机监管、“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林州市水土保持日常监管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创造条件、适时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建设,提高普通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以多种形式营造出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20-415日)。制定工作计划,成立林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各项工作。对照创建标准,编制印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415-420日)。按照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全面实施建设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全面系统收集林州市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机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以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等相关资料,同时开展已建成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矿山整治、坡耕地改造工程、湿地恢复与重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化造林项目等外业调查,于430日前形成《林州市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成效总结报告》、成效影像资料。其他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创建标准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自评上报阶段(420-510日)。林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对林州市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自评,进一步查漏补缺,总结主要做法,提炼特色工作。修改完善相关资料,向省水利厅申请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做好后续省水利厅和水利部来越验收检查等相关工作。

六、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作,是推进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荐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层层落实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完善奖罚机制,确保目标实现。

()制定方案,有序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在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中,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突出重点、分片实施、总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推进方案,加大落实力度。

()政策引导,增加投入。市财政局要加大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建设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和完善水土保持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积极推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宣传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水土保持示范县在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地位的认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的良好氛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我市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