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林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05-05 09:41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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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扩大全市水土保持社会影响力,增强全县社会各界重视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水保规划便字〔2023〕3号)、《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办水保〔2021〕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林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林州讲话的重要指示;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三是贯彻落实省、市水利部门决策部署。

  二、起草过程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豫水保〔2023〕3号)文件要求,整理了《林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文件制定期间,先后多次征求涉及到的13个市直单位意见,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3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方针,增强全县社会各界重视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明确了《方案》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创建标准。

  第二部分为具体任务。以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为契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水土保持部门统一规划、多部门协作、社会各界与广大群众参与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实现治理水土流失、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及特色农业发展的有机统一。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绿色矿山建设、绿化造林、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等项目,总结成效经验,建立完善具有林州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加大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营造出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氛围。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要在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督导考核,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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