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林州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101-2024-0005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林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林政文〔2024〕14号 发布日期 2024-06-11
有 效 性 有效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林州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4-06-11 15:57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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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202414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林州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林州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抓好贯彻落实。

 

          

 

            2024531

 


林州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420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红旗渠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为抓手,强化地域资源特色,创新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方式,延续城乡文化脉络,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建立城乡产业互联互动机制,不断强化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效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传承利用。注重地域文化和传统建筑的保护,注重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方式的传承,注重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的深度挖掘和合理利用。

(二)坚持特色优先、整体推进。立足红色文化特色、生态乡村特色,做到规划引领、项目统筹实施、工作协同推进,禁止无序建设。

(三)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盘活有效资源,找准传统村落特色定位,确定重点实施项目,通过示范带动实现资源共享。

(四)坚持政府统筹、以人为本。以政府主导为主,社会多方参加,带动村民参与,集中整合资源、聚合力量、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三、总体目标

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原则,弘扬“以红旗渠精神为代表的新时代红色文化精神”,以“文化、生态、生产、生活四素融合、活力共富”为目标,实现全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始终将传统村落及建筑保护放在第一位,着力保护和恢复村庄、村落形态,合理挖掘利用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等资源,培育农文旅融合的产业基础,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品质,以传统村落为特色节点,串联成片实现集中连片式发展,鼓励村集体组织、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等参与传统建筑和传统民居保护与活化再利用,建立多方参与的传统村落共建共治共享长效创新机制,激活地方内生发展动力,重塑地方发展活力,助力实现共同富裕,不断探索更新与优化提升,形成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良性循环。

四、具体内容

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以传统村落的活态传承与发展为目标,释放传统村落的多元价值,走出一条具有林州特色的“见村见物,见人见生活”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之路,不断增强在地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原则与“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结合起来,与本地世世代代村民的生产生活结合起来,以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为保护目标,不将传统村落保护简单等同于旅游景区打造,而是锚定“(红旗渠)红、(古建筑)橙、(太行菊)黄、(大峡谷)绿”四色片区特色主题资源按照串联全域统村落,特色发展的总体思路,探索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特色模式实现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全域谋划、分片发展。

1.红色片区:“传统村落+研学教育+红色文化”模式

探索“传统村落+研学教育+红色文化”特色模式以任村镇盘阳村、前峪村、白家庄村等中国传统村落为核心,结合红旗渠总渠、青年洞、分水岭等水利工程遗存资源,红旗渠干部学院、红旗渠纪念馆等红色廉政教育基地,依托现有发展基础及区域发展要求,通过挖掘传统村落红色文化,开展干部廉政教育、红旗渠精神教育、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等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2.橙色片区:“传统村落+人文科普+民俗文化”模式

探索“传统村落+人文科普+民俗文化”特色模式。以东姚镇、五龙镇为核心区域,依托东姚镇北坡村、石大沟村,五龙镇中石阵村等中国传统村落,围绕刘氏庄园、传统民居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资源,通过深挖民俗文化内涵,明确民俗文化传承形式的基础上,从整体上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性的提升改造,使得地方民俗文化真正意义上得到传承和演绎

3.黄色片区:“传统村落+菊花种植+农耕文化”模式

探索“传统村落+菊花种植+农耕文明”特色模式。以茶店镇八里沟村、辛店村等中国传统村落为核心,结合太行菊产业、茶马古道等特色资源,通过对特色建筑的修缮改善村落居住环境挖掘与展示特色民俗、饮食等文化,发展种植体验、田园采摘等特色产业,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和利用成效。

4.绿色片区:“传统村落+写生基地+峡谷文化”模式

探索“传统村落+写生基地+峡谷”特色模式。以石板岩镇南湾村漏子头村等中国传统村落为核心,依托地形地貌生态环境农田景观分布等特征,结合石板房、中国画谷、太行大峡谷等特色资源,对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进行整体保护利用,提升文化旅游品质。

五、工作措施

示范工作从20245月至20265月,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1.部署启动阶段(2024年5月—2024年8月)。启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工程,重点做好重点发展示范区和保护利用提升区的村落建设选点,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项目库清单,编制整体规划及项目设计,制定两年行动计划。

2.深入推进阶段(2024年9月—2025年12月)。全面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传统建筑保护工程、传统建筑活化利用工程、环境修缮与风貌整治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产业振兴工程、人才振兴工程、制度创新工程等“八大工程”的实施;全程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审批、实施、验收等工作。

3.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2026年5月)。总结并宣传推广本市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中取得的系列成果及经验,积极搭建会议研讨、新媒体宣传等多方推介平台,发挥我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的经济、社会、文化示范效应。

六、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林州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林业局、水利局、审计局、交通局、教体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史志办、红旗渠集团、消防救援大队和各镇(街道)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加强指导、调度、组织协调、督促考核,为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靠前服务,加大支持力度,全力解决实际问题,谋划实施相关建设项目。镇政府是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抽调骨干力量充实队伍,强化业务研究,加大技术指导,定任务、定目标、定考核,强力推进示范点建设。

(二)加强资金保障。财政局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目标审核,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财政资金,确保资金投入与绩效产出相适应,实现专项资金申报、下达和使用各环节绩效管理全覆盖,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积极争取整合上级有关部门资金和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支持,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互惠互利参与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

)做好规划,统筹资源。规划编制单位要结合政策要求及地方实际做好林州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工作,统筹聚合优质资源发展。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资金、项目,主动纳入规划范围,全程做好配合保障。

)明确职责,抓好落实。成员单位要强化服从意识、标准意识、规范意识,加强队伍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住建部门要做好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全过程参与和督导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保护利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旅游和文化广电等部门,要从政策、资金及相关手续办理等方面做好支持。各镇街道)要做好辖区内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组织工作,配合做好规划的编制、实施、指导等工作。

)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各项目审批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靠前服务,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着力为我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的实施打造审批少、流程简、效率高、服务好的良好营商环境,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加快落地。

 

附件:林州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资金预算安排表

林政文〔2024〕14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