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林州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05-19 10:21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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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林州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目标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重点防范区域及防范重点

  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山区、红旗渠沿线、旅游景区及公路沿线,重要防范点及防范区域为:林州市石板岩—任村滑坡、崩塌、泥石流隐患区、林州市横水镇吴家井村滑坡、红旗渠总干渠(林州境内)及一、二、三干渠、公路沿线滑坡、崩塌隐患区等区域。

  四、重点防范期

  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期。根据我市的气候特点,6~9月份为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但如果出现气候异常,雨季提前或推后,则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非汛期日降水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水量大于100毫米的以及持续降雪、冰雪融化时段,需重点防范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五、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

  市政府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监督管理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开展灾害调查,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对重大隐患点设立永久性醒目的警示标志;健全网络、加强监测、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制度,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积极搬迁,有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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