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当前救灾款管理使用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商 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 下达2021 年全市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豫财贸 〔2021〕55 号)和《安阳市财政局、安阳市商务局关于下达 2021 年全市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安财预〔2021〕3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对象范围
对于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采取一定时期房租补贴等方式,支持受损严重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二、救助标准
1、 房租补贴1 个月。因灾导致场所进水,造成经济损失 (部分商品损坏)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过自救能在1 个月内恢复生产营业的,按照受灾场所面积和区位地段租金
(参照租赁合同平均价格)最高给予1个月的房租补贴。
2、房租补贴2个月。因灾导致场所进水,造成经济损失较 重(部分商品损坏)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过自救能在 1-2 月内恢复生产营业的,按照受灾场所面积和区位地段租金(参照租赁合同平均价格)最高给予2个月的房租补贴。
3、房租补贴3个月。因灾导致场所进水,造成严重经济损 失(商品损坏)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受灾场所面积 和区位地段租金(参照租赁合同平均价格)最高给予3个月的房租补贴。对因灾受损特别严重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所在镇
(街道)研究评估后,可适当提高标准。
三、资金申报发放程序和手续
1、企业或商户申请。各镇(街道)根据受灾统计情况,组 织辖区内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出补贴申请,填写《林州市 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受灾图片、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2、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成立评估小组,对商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补贴事项和补贴 金额,经评估小组成员、镇长(主任)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商务局。
3、专业机构评估确认。市商务局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 镇(街道)上报的相关申请资料进行评估确认,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4、联合会审与审核。根据专业机构评估意见,由市商务局 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会审确认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
5、网站公示。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在《红旗渠网》对拟补贴的企业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样表见附件2)。
6、 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公示内容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 关镇(街道),由镇(街道)负责拨付至公示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7、存档备案。镇(街道)将资金拨付手续、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报市商务局存档备案。
四、资金管理要求
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实行 专账管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发放要手续完备、账目清楚、账实相符,原始凭证和记录要妥善保存。
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要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监督力 度,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救灾资金的,坚决依纪依法从 严查处。同时加强帮扶救助等救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