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1〕55号)和《安阳市财政局、安阳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安财预〔2021〕3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范围
对于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一定时期房租补贴等方式,支持受损严重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三、资金申报及发放程序
各镇(街道)根据受灾统计情况,组织辖区内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出补贴申请,各镇(街道)对商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补贴事项和补贴金额。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镇(街道)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估确认,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会审确认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在《红旗渠网》对拟补贴的企业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市财政局根据公示内容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关镇(街道),由镇(街道)负责拨付至公示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镇(街道)将资金拨付手续、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报市商务局存档备案。
四、救助标准
对因灾导致场所进水,造成经济损失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受灾场所面积和区位地段租金分别最高给予1-3个月房租补贴。对因灾受损特别严重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所在镇(街道)研究评估后,可适当提高标准。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