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主要职责
  • 领导分工
  • 联系方式
  • 内设机构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旅游、文化、广电、文物工作方

  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全市旅游、文化、广电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旅游、文化、广电融合发展,推进旅游、文化、广电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全市重点公共旅游、文化、广电设施建设,

  推进国家公共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深入

  实施旅游和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化、均等化;负责公共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图书

  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广

  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区、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

  设和发展;承办全市性重大旅游文化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

  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六)拟订全市旅游和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上网服务营业机构、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

  推进旅游和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旅游和文化市

  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七)组织和监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

  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

  游市场的开发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和完善全

  市国内外旅游市场;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

  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八)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机构的

  行业管理;监督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

  方面的标准执行情况;对全市导游进行动态管理,规范导游

  活动。

  (九)指导、协调、推动全市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广

  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推动全市旅游、文化、广电对外交流活动,组织

  全市重大宣传、旅游、文化推介等活动。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组织

  查处全市违法行为,协助上级部门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指导、推进旅游、文化、广电领域的科技创新

  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三)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

  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

  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工作

  方针、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

  划;组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

  化街区、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

  保护、监督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

  (十五)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申报全国、省级、市

  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全市遗址保护、古墓葬、古建筑保护

  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文

  物调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文物调查、勘探、考古

  发掘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负责文物

  和博物馆报批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抢救、征集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编制全市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规划、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文物事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培训班;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科技项目,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拟订全市文物资源管理利用规划,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开放利用及文创产品的研发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文物单位的开放管理、保护利用工作,促进文旅融合;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文物交流与合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文物经营机构初审上报。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宋上举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二、郭颖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好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内务管理、党建、人事、财务、工青妇、信息、新闻宣传、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文明单位、公共文化、非遗、双创、文化行政许可(决定)、文化相关等工作;招商引资、智慧文旅平台建设;临时性工作等。

  分管业务:办公室、党建、人事、财务、工会、公共服务艺术科、宣传推广促进科。

  分管单位:文化馆、图书馆、黄华景区、红旗渠艺术团、豫剧一团、豫剧二团、剧院。

  三、陈伟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纪检监察、信访、文物、申遗、文物行政许可(决定)、文物相关等工作。

  分管业务:文物科、纪检监察。

  分管单位:博物馆、文管所、文庙。

  四、张家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文旅宣传推广、自驾游、文旅品牌塑造、对外文旅交流合作、新媒体矩阵运营等工作。

  分管业务:宣传推广科。

  五、张宪林 党组成员

  统筹文旅市场管理工作,主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广播电视网络管理、法制政府创建及文旅执法相关等工作。

  分管单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王召华 副科级干部

  协助张宪林同志抓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文旅市场管理、文化文物旅游行政许可(受理)等工作。

  分管业务:安全生产科、市场管理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

  七、李现军 副科级干部

  统筹旅游发展工作,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创建与提升(旅游厕所)、乡村旅游、全域旅游、文旅品牌创建、文旅项目谋划申报、重点文旅项目推进、文旅攻坚战、旅游数据统计、乡村振兴、文旅企业与产业培育(研学、民宿、写生等)、文旅、体旅、交旅、农旅等产业融合发展、旅游行政许可(决定)等旅游相关工作。

  分管业务:规划科、项目科。

  分管单位:文旅融合发展中心。

  八、刘增太 副科级干部

  负责综合执法监督、营商环境、旅游投诉、提案办理、民宿管理、文旅市场综合执法案件书面审核等相关工作。

  分管业务:综合执法监督科。

机构名称: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办公联系电话:0372-6122005

旅游投诉电话:0372-6812376(24小时接听)

地址:林州市林虑山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往西北约230米红旗渠政务服务中心7楼


  一、办公室

  主 任:常 伟

  人 员:常会青 岳志香 胡天意 张庆浩 李柯锌

  职 责:公文处理、日常性材料、会务组织、政务公开、宣传统战、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机关后勤、文旅调研成果转换、双创、文明单位创建、局主要领导文字服务及其安排的其他工作、承担临时性工作等。

  二、规划科

  负责人:李海峰

  人 员:郑紫文

  职 责: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A级景区创建与提升、旅游度假区创建、乡村(康养)旅游、旅游厕所、全域旅游。

  三、市场管理科

  负责人:王 超

  人 员:李 骏 侯易男 李志远(承担民宿、信息工作)

  职责:行政审批、文旅市场管理(台球厅)、综合治理、演出市场、广电、中心窗口等。

  四、综合执法监督科

  科 长:李 芳

  副科长:李兆祥

  人 员:郭 珂

  职 责:民宿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复议、法制宣传、旅游投诉、执法培训、提案办理、依法治市、营商环境、政策法规、文旅市场综合执法案件书面审核。

  五、公共服务艺术科

  科 长:彭 蕙

  人 员:杨 萍 李万兴

  职 责:公共文化、非遗、承办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六、宣传推广促进科

  科 长:钟 华

  人 员:杨林芳

  职 责:旅游宣传推广、旅游市场开发、招商引资、智慧旅游。

  七、文物科

  科 长:李乾龙

  人 员:龙艳华

  职 责:文物保护、申遗等。

  八、其他工作

  (一)党建、人事、工会

  郭存芬 王 泓 石 波

  职责:党建、人事、工青妇。

  (二)财务

  纪安宁 郭晓丽

  职 责:向上争取资金调度、财务及相关业务。

  (三)纪检监察信访

  梁 强 张海凤

  职 责:纪检、信访。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

  侯姣峰 张语莹

  职 责:文旅系统、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

  (五)重点项目推进

  王艳青 杨海香 杨爱萍

  职 责:全市重点文旅项目调度、局重大文旅项目实施与管理、重大文旅项目申报。

  (六)文旅融合发展

  郭万里 郭 薇

  职 责: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文旅企业培育,文创产品开发、文旅融合示范区创建、文化产业赋能、特色产业发展(研学、民宿、写生)、研学产业链、旅游数据统计、文旅消费示范市建设,文旅攻坚战、旅游行政许可(决定)。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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