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林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两高四着力”,不断改革创新,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取得丰硕成果。10月份,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是河南省唯一被命名的县级示范地区。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高站位夯实法治根基。一是立足宏观统筹。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法治林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二是深化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红旗渠干部学院、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重要培训内容,加大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有效凝聚起全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共识。三是压实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工作,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四是创新监督考核。坚持以巡察促法治,以目标考核促法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日常巡察范围和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切实增强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
(二)健全制度体系,全方位规范权力运行。一是保障依法决策。制定《林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2025年共备案审查全市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林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类卷宗89本,审核政府常务会议题56件,提出各类法律建议30余条,把好了政府决策关。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全市聘请法律顾问50余名,实现乡镇(街道)和行政执法单位全覆盖。出台《林州市村(社区)社会事务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方案》,在横水镇率先开展社会事务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决策性事项。三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决定》《林州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2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保留的51件,决定失效的23件。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主动公开7072条,依申请公开226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透明度。
(三)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厘清权责界限。规范完善“三定方案”,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推进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对照《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全市28个市直部门4373项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进行梳理公示。二是推进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在全省率先启动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出台《林州市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方案》,探索实施“听访看”+“查评考”六步工作法,推动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重点审查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告知程序及文书送达等环节,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目前已对公安局、卫健委等6部门62件重大行政处罚进行备案审查。
(四)加强内部监督,强化依法行政保障。一是完善监督体系。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组织召开年度述法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现场提问、现场评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9件、政协委员提案216件。扎实推进审计工作。组织开展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针对省级预算执行及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等审计发现的问题,扎实推动审计整改。加强行政复议建设。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调解结案5件,审理阶段通过化解争议申请人撤回案件9件,化解案件数量较上年度增加35%。坚持严格审查、有错必纠,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1件,审结85件,直接纠错37件,纠错率37%。
(五)深化府院检联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2次,研究行政诉讼案件。履行出庭应诉职责,11月25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征收补偿案件,市长田元飞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他班子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出庭率达到100%。牵头制定《林州市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过错责任追究。2025年全市行政诉讼发案量46件,败诉率4.35%,同比下降11.25个百分点。
(六)加强应急处突建设,构建安全生产屏障。持续推进工贸、危化、非煤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做到闭环监管,对涉及违法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全面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数字化建设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既注重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又注重指导、协调、帮助和服务,公布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平稳推进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等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七)聚焦惠企利民,多维度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集中公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25个行政执法部门,共计619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依据。大力推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新模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扫码入企”。对林州市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领域通过“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频次同比降低30%。二是开展“企业大走访”常态化联系企业活动。设立建筑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走访企业开展“法治体检”90余场次,法治宣讲280余场次,帮助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出具体检报告。三是狠抓政务服务提效。全市37家单位,2176个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民中心,实现“一网通办”,9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全面开展“接诉即办”工作。将司法、市场监管、供热、供水、供气、城管等部门热线,统一归集到6812345数治平台,“一站式”受理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建立受理、交办、督办、反馈、回访闭环办理机制,高质量办理好每一个事项。
(八)深化社会治理,常态化营造崇法氛围。一是多元化解群众纠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建设,深化“警调、诉调、访调”三调联动,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等专业调委会作用,积极调动村级调委会积极性,2025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200余件,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立体构建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职能,完善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80件,挽回经济损失320.5万元,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230件,共减免公证费1.4余万元,公证事项合格率100%,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民调队伍”全覆盖。三是持续加强特殊群体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和服务,实现全年无事故。四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治班主任”等活动,推出“法治晨读”“红旗渠普法小剧场”方言普法栏目剧等新媒体宣传手段,共推送各类普法信息2500余条,持续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
二、存在的不足、原因及问题整改情况
尽管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重大决策程序还需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还需巩固、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短板等问题。
针对2024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把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创建作为重要抓手,对标《纲要》及指标体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定期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推进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6812345热线及纪检、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合作机制,对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分领域、分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三是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对全市近1300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轮训,并对1100余本案卷开展专家集中评查,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1200余个,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要巩固创建成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总结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林州模式”,配强监督力量,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执法过程进行实时监督、风险预警。常态化开展跨领域案卷评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高败诉率领域进行重点督察问责。二要坚持惠企利民,持续深化法治改革。推进涉企执法标准化、人性化,动态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推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为企业减负松绑。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衔接机制,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不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依法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三要聚焦源头化解,着力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普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机制,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吸引力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基层高效能治理,用好网格员队伍,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公信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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