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林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  知
索 引 号 01-0101-2024-0003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2-07
发文字号 林政文〔2023〕57号 发布日期 2023-12-08
有 效 性 有效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林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
通  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12-08 16:09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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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文〔2023〕57

 

林州市人民政府

于印林州市地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通  知

 

人民政府、街道,市政府各部及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灾救灾重要思想,全面落省委、省政府策部署,扎我市地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代化建,根据《地灾害防治例》(国务院令第394)和《河南省自然厅关于做好地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相要求,制了《林州市地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年—2025年)》,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2月7日    

 

 

 


林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新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稳步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生活生产安全,有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林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安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条例和政策性文件,编制《林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诱发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林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宏观指导性文件,也是全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于林州市辖区。

《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林州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行政隶属于安阳市,下辖4个街道、16个镇,面积2046平方千米,人口116万人。

林州市现存的地质灾害主要为暴雨冲蚀、矿山开采、削坡建房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全市现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55处,分布于10个镇,威胁400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4000万元。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滑坡26处、崩塌20处、泥石流9处;按风险等级等级划分,中型4处,小型51处。各乡镇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点类型详见附表一和附图一。

滑坡: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6处,按风险等级划分,中型3处,小型23处;26处滑坡隐患点均处于基本稳定状态;威胁人口183人,威胁财产约1685.4万元。

崩塌: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0处,按风险等级划分,中型2处,小型18处;20处崩塌隐患点均处于基本稳定状态;威胁人口171人,威胁财产1997万元。

泥石流: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共9处,风险等级均为小型;威胁人口50人,威胁财产317.8万元。

(二)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环境保护及治理规划(2011-2020年)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

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环境保护及治理规划(2011-2020)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林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环境保护及治理规划(2010-2020)》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成绩突出。

编制了《林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环境保护及治理规划(2010-2020)》;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及城镇规划全面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持续开展了林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年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增强

“十年规划”期间,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气象部门、通讯部门,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实现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建立了市、乡、村三级预警预报网络体系平台,将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各级负责地质灾害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全部接入预警平台,确保第一时间内接收到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了预报的时效性和精准性,累计发布预警信息120余次,成功避险12起,避免可能因地质灾害人员伤亡200余人,避免经济损失860万元。

3.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成效显著

采用各级财政及社会资金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恢复工程20余项;同时对区内一些小型滑坡、崩塌及泥石流采取削坡除险及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或排危除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22处,减少受威胁人口411人,受威胁财产8893万元。

4.地质灾害避险能力大幅度提升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河南有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一对一”提供了技术支撑,定期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地灾监测员进行了轮训,累计培训40场,培训人员300人,宣传演练效果突出,举办各类应急避险演练600场,参加演练人员10000余人次。

5.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认真落实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落实监测和预警人员,制作并设立警示标志,划定威胁对象和撤离路线,明确预警和报灾方式,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2000余份,健全“市、乡、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了最基层的操作层面上。“十年规划”期间我市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1、地质灾害呈长期易发态势

林州市地形地貌起伏变化大,地质构造复杂,具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地质环境条件。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异常,林州市局部地区突发性强降水等气候事件增多,由此引发地质灾害的概率进一步增加。地质灾害总体上呈现出长期易发态势。

2、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将明显增多

2021—2025年是我市全面推进经济转型、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各种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改造加剧,将破坏原来的地质环境条件。矿山活动、坡地开发与利用、山区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都将在不同程度上对地质环境进行着改变,人为引发地质灾害不容忽视。

3、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仍然繁重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全现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55处,威胁400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4000万元。除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外,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繁重。

4、监测能力和预警水平有待提高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目前以群测群防为主,防治智能化专业监测还未大范围开展,自动化程度低,原有的监测技术措施,从覆盖面、精准度、时效性等方面,已不能满足新时代地质灾害防治的需求,亟须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互联互通,提升信息传输时效性和预报精准度。

5、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层次更高

地质灾害防治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内容之一,是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经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对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于切实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防治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全面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稳步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生活生产安全,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防治原则

1.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在防治规划中将人民生命财产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或威胁的区域作为规划防治重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科学运用综合防治措施,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地质灾害特点,进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分阶段实施。对于规模大、危害大、威胁人口或财产众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集中力量,优先治理,并将其治理经验向其它区域推广。

4.群测群防、群专结合。夯实群测群防基础,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完善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5.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坚持技术创新,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突发性、隐蔽性、破坏性和动态变化特点,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广,科学防灾减灾。

6.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对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避免由于工程建设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三)目标任务

2025年基本建成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显著减轻地质灾害风险。

——加强与专业技术队伍合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年度巡查、排查、核查制度,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信息及动态变化。

——开展市内重点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大比例尺调查评价与工程建设风险评估,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完善群测群防制度和措施,加强监测人员培训。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群测群防全覆盖,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人。

——采取工程治理、避让等措施,加快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进度。规划期内完成6项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消除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推进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单点应急预案,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应急演练。

——推进先进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的应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充分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和治理技术手段,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与能力的提升;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防灾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防治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及易发性分布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等地质环境条件所控制,并受降水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所影响,具有明显的地域不均衡性,具有自身的发育规律和分布特征。依据地质灾害发生条件、类型、诱发因素、分布密度,结合市内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等因素,将全市分成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三级。其中高易发区5个,面积约648平方千米;中易发区3个,面积约633平方千米;低易发区3个,面积约765平方千米(参见“附图二”和“附表二”)。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1)漳河南岸滑坡、崩塌高易发区(A1

该区位于任村东北,漳河以南,山势较平缓,偶见陡壁,海拔一般在500~800m,局部超过800m,岩性以寒武—奥陶灰岩为主,局部覆盖第四系坡积物,面积28平方千米。目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受威胁人员约20人,预测潜在经济损失约40万元。

2)西部中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高易发区(A2

该区位于林州大断裂以西,为太行山脉南段东缘,东接林州盆地和原康盆地,面积508平方千米。该区西部南段为太行山褶皱中山,海拔多在1000m以下,局部超过该高度,山势较缓和,绝壁较少见,岩性多为寒武—奥陶灰岩。目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39处,受威胁人员300余人。

3)教场—郭家庄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A3

该区位于东岗镇的教场、东冶,河顺镇的路家垴、王家沟、魏家庄、栗家沟、石村,陵阳镇的南郎垒一带,面积51平方千米。区内多被第四系坡洪积亚粘土层所覆盖,局部有燕山期闪长岩和奥陶系灰岩出露。目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威胁人员约17人,预测潜在经济损失约57万元。

4)西沟—吴家井滑坡高易发区(A4

该区位于横水镇的马店、涧西、铁炉、寒镇一带,面积40平方千米。区内多被第四系坡洪积亚粘土层所覆盖,局部有燕山期闪长岩和奥陶系灰岩出露。目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威胁人员约47人,预测潜在经济损失约719万元。

5)占元—丰峪崩塌滑坡高易发区(A5

该区位于临淇镇占元村,五龙镇马家岩村、丰峪村一带,面积21平方千米。区内出露地层主要为寒武系上统崮山组、中统张夏组灰岩及第四系冲积、坡积层。目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中一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临近S226省道。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1)南部低山滑坡、崩塌、泥石流中易发区(B1

该区位于临淇盆地以南、以东、以北,包括临淇镇、五龙镇、东姚镇和茶店镇的大部分地区,以及桂林镇少部分地区,面积425平方千米。该区为柏尖山支脉,海拔多在500m左右,岩性多由寒武系灰岩组成。目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威胁人员约22人。

2)北部低山滑坡、崩塌、泥石流中易发区(B2

该区位于河顺镇北部,东岗镇东南部,任村以东,姚村~河顺大断裂以北,面积46平方千米。该区海拔500~800m,岩性以寒武~奥陶灰岩为主,断裂发育,偶见陡壁。目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受威胁人员约8人。

3)任村—东岗崩塌中易发区(B3

该区位于任村的东部、东岗镇的西部、姚村镇北部一带,面积162平方千米。岩性以奥陶系灰岩为主,目前在红旗渠纪念馆存在崩塌隐患1处。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包括城关盆地和原康盆地低易发区(C1),面积627平方千米;南部临淇盆地(C2),面积102平方千米;北部东岗山间盆地(C3),面积36平方千米。目前,低易发区内无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区域发育状况,结合全市国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市共划分为“西部中山区、漳河南岸低山区、崩塌、滑坡高易发区、中部低山重点防治区等”4个重点防治区,防治面积648平方千米;3个次重点防治区,防治面积633平方千米;3个一般防治区,防治面积765平方千米。(参见附图三和附表三)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

1)西部中山区重点防治区(A1

该区位于林州市西部,主要分布的乡镇有任村镇的西部,石板岩镇,合涧镇、原康镇、茶店镇的西部,临淇镇的西北角,防治面积508平方千米,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类型主要以土质滑坡、岩质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防治地段为沟谷两侧山坡坡积物及陡峻绝壁的岩石形成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对人类工程存在重大隐患的地段有红旗渠总干渠、一干渠沿线,新河公路的盘阳以西地段,合嘴公路、任石公路、林石公路沿线。对居民存在重大隐患的地段有任村镇的牛岭山、皇后、盘龙山、石柱、白家庄、马家岩、石板岩乡的大垴、西乡坪、桃花洞、三亩地、高家台、贤麻沟,城郊乡的黄华、天平山风景区,原康镇的椒楝峪、番良、申家洼、红土甲的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人员和工程设施的安全。

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确认不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在此基础上,以群测群防为主,加强预防预报工作;对区内严重危险地段,按轻重缓急分别进行监测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汛期的特殊工作制度和责任机制,强化防灾预案的编制,组织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汛前检查、汛中巡查;同时应预防人为不当工程、经济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2)漳河南岸低山区重点防治区(A2

该区位于任村东北,漳河以南,面积27平方千米。重点防治地段为:王目、小王庄、古城、前峪、后峪。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充分组织各级部门和群众开展群众性的监测和预防,对于确定的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明确责任人予以监测,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预报、及时防范,确保防灾工作快速、有效开展。

3)中部低山重点防治区(A3

该区包含教场—郭家庄重点防治区(A31)、西沟—吴家井重点防治区(A32)两个亚区,位于林州市东部的横水镇、河顺镇的东部地区,已有滑坡3处,泥石流2处,面积91平方千米,为林州市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部署的重点地区。重要防治地段有魏庄村、杨家庄、吴家井、王家沟、教场等地。

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对规模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地灾隐患点加强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健全监测、警示标志,以防止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4)南部中山重点防治区(A4

该区位于临淇镇和五龙镇的南部,防治面积21平方千米。灾害类型主要以崩塌、滑坡为主。主要防治地段为沟谷两侧山坡坡积物及陡峻绝壁的岩石形成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岩性以寒武~奥陶灰岩为主,局部覆盖第四系坡积物。对人类工程存在重大隐患的地段有:占元、丰峪。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确认不同灾害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充分组织各级部门和群众开展群众性的监测和预防,对于确定的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明确责任人予以监测,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预报、及时防范,确保防灾工作快速、有效开展。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

1)南部低山次重点防治区(B1

该区位于临淇盆地以南、以东、以北,包括临淇镇、五龙镇、东姚镇和茶店镇的大部分地区,以及桂林镇少部分地区,面积425平方千米。目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威胁人员约22人。

2)北部低山次重点防治区(B2

该区位于河顺镇北部,东岗镇南部,任村以东,姚村~河顺大断裂以北,面积46平方千米。目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受威胁人员约8人。

任村—东岗次重点防治区(B3

该区位于任村的东部、东岗镇的西部、姚村镇北部一带,面积162平方千米。岩性以奥陶系灰岩为主,目前在红旗渠纪念馆存在崩塌隐患1处。

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C)

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包括城关盆地和原康盆地(C1),面积627平方千米;南部临淇盆地(C2),面积102平方千米;北部东岗山间盆地(C3),面积36平方千米。目前,区内无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依据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结合林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规划期内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有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严格落实排查、巡查、核查与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时捕捉地质环境条件变化信息,适时发出防灾减灾警示信息,为避险决策和应急处置提供关键性依据;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增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推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能力水平等任务。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1.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持续开展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三查”制度,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更新管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对其所负责的领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人为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危害。持续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减少地质灾害对建设工程造成的影响。

2. 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

充分利用基于星载、航空、地面的“空天地”一体化多源立体观测手段,开展多方法、分层次、多尺度综合遥感调查,加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隐患早期识别和地面验证,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及动态变化情况,为地质灾害防御提供数据支撑。

3.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精细化调查

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在易发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区开展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工作,建立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价及区划,提出风险管控对策与建议,推进防控方式由单一的“隐患点防控”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

专栏一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部署

01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地质灾害隐患年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面积约1281平方千米。

02 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

主要是对高、中易发区内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遥感识别。规划期内,计划完成工作量1281平方千米。

03.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精细化调查

规划期内,完成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工作,总面积约2046平方千米。针对人口聚集区开展 1:1 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计划完成1:1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1281平方千米。

0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对易发区内重要建设项目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是消除地质灾害威胁的最有效手段,探索适合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方式,创新综合治理机制,将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监测预警等防灾措施与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潜在威胁大小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拟对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

专栏二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序号

编号

治理工程名称

灾害类型

防治措施

威胁人数

防治费用

(万元)

1

LZ-HP-15

横水镇吴家井村滑坡综合治理工程

滑坡

排水+支挡

40

350

2

LZ-HP-26

任村镇石界村滑坡综合治理工程

滑坡

排水+支挡

35

126.5

3

LZ-BT-32

红旗渠纪念馆周边崩塌综合治理工程

崩塌

危岩体清除

/

10

4

LZ-BT-19

任村后峪后庄村边崩塌综合治理工程

崩塌

危岩体清除

7

17

5

LZ-NSL-9

合涧镇道棚庵村泥石流综合治理工程

泥石流

排水+支挡

9

15

6

LZ-NSL-2

石板岩镇三亩地村泥石流综合治理工程

泥石流

排水+支挡

8

20

五、投资估算                      (一)估算依据

1、基础性防治经费按经常性费用和项目经费两项考虑。

经常性费用包括:监测预警网络运行费、防治机构办公费、人员工资、地灾宣传、培训、演练费、抢险应急发生的费用等。

项目经费指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价与区划、科研和必要的装备费等。

2、经费估算主要依据相关预算标准,根据工作内容、工程量、难度系数进行工程费用估算。治理工程同时类比近年来我市及省内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经费进行调整。治理经费中包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评价、设计、施工、监理费用。

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资金渠道,主要包括省财政、市财政及社会投资等。

(二)防治工作经费估算及投资渠道

1、投资估算费用

估算费用1348.5万元。包括: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160万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及巡排查费每年60万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经费每年20万元,应急体系建设与维护费每年30万元,地灾宣传、培训、演练费每年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费538.5万元。

2、资金筹措

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项目费用申请河南省财政资金。

2)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事后按照灾情等级向省、市政府申请资金。

3)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监测费用申请安阳市财政资金。

4)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治理经费主要由政府投入。其中,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费用分别申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补助;中型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申请安阳市级财政出资。

5)因采矿、景区建设、道路修建等生产建设工程导致地质灾害,由相关责任方负责出资治理,工程整治过程都要在政府监督之下,要有勘查设计,竣工验收。

六、保障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健全防治体系,拓宽投资渠道,加强科技创新,强化公众参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的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布实施后,作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为市政府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落实;市政府及住建、水利、交通、旅游、教体、气象、卫生、广播电视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行政区和管辖领域的地质灾害具体情况,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措施,优先保证《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切实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各项防治任务。

(二)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

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根本,贯彻落实《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适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配套规章制度,坚持建设项目在论证科研期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建设一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立健全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专业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切实履行政府监督职能,使地质灾害防治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建立目标责任,推进减灾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做到分级管理,完善逐级负责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督促检查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切实部署好汛期巡查、排查、核查工作,及时落实好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各项防治任务。对基层监测人员和群防群测人员,要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和工程验收制等工程建设制度。

(四)拓宽投资渠道,加强防治资金投入与管理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持续稳定的供给,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公益性工作的投入和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探索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将地质灾害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与扶贫攻坚、土地整治、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和融合。对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治理工程项目,可以尝试建立多种灵活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融资渠道,政府出台优惠和鼓励性政策,逐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应专款专用,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轻重缓急,有计划的科学部署防治工程,合理安排防治资金,切实做到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资金挪用。

(五)推进科技应用,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教育

充分依靠国内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应用到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勘查设计、监测预警工作的开展,提升防治工作水平与能力。

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适时开展防灾避险技能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政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易发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和全社会民众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林政文〔2023〕57号 -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