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0101-2023-0003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20
发文字号 林政〔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11-24
有 效 性 有效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11-24 09:51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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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2023〕10号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2〕11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林州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林州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坚持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系统节约、协同联动,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有效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林州市高质量建设中等城市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强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整体实力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2035年,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预报、服务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省内领先。

二、重点任务

(一)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和覆盖城乡的组织体系。落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责任。加强气象灾害预防、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网格+气象”预警系统,构建智慧叫应系统。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安全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融入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融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以属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指引。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气象灾害鉴定评估等制度。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住建局、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教体局、工信局、商务事业发展中心、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增强城市应对气象灾害风险韧性。将气象灾害防御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定期编制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围绕“海绵城市”和国家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完善城市气象灾害精细化动态监测体系。依托太行山暴雨梯度观测项目的相关工作内容,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分析评估、城区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和城市街区廊道规划设计。全面融入“城市大脑”,建立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风险指标和阈值,建设智能气象服务系统,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等应依法依规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针对林州山区特殊的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提高局地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等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精密监测和精细服务水平。(市发改委、公安局、水利局、交通局、住建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防雷减灾工作。强化防雷减灾工作。落实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考核范围。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落实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要求,确保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加强雷电防护装置建设和日常巡查维护,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制定并实施雷电灾害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体局、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基地建设,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群众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全市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根据林州市现有科普馆场地和需求,对林州市气象科普场馆进行升级改造,以“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实用性、可持续性”的现代科普设计理念,在保证科普馆基本功能的同时,精选部分互动体验性好、科普教育示范意义大的展示项目,以强化科普馆的互动体验性和趣味性,以满足林州市气象科普需求并贴合林州市本地气象科普实际,达到气象科普效果。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市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教体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5.实施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创建行动。健全气象为农服务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建设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加强关键农时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持续做好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和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融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林州合涧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中心。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推进林州花椒、板栗等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市、示范镇、街道创建。(市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交通强市气象保障行动。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科学规划实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完善交通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体系。开展分灾种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优化服务产品,继续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处置和交通运营管控能力。规范新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桥梁、隧道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市发改委、交通局、工信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气象保障行动。将文旅行业气象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纳入文旅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分批推进建设,逐步实现3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建立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联防联动机制,强化旅游景区和公共游乐场所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强化旅游+智慧气象+大数据融合,建设智慧文旅气象服务平台。建设“文旅+气象”赋能行动、康养和避暑主题旅游示范景区及气象特色景点。加强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精细化气象服务和科普宣传教育,探索形成文旅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科普体系。(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财政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民生保障服务提升行动。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电力、金融、保险等行业。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面向健康生活、户外体育、新型消费等领域,开展分众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气象服务。开发面向公众的气象安全码微信小程序。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事业发展中心、气象局、融媒体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9.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气候变化对水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城市等影响评估,加强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强化高分卫星资料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市气象局、生态环境分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气象公园、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特色气候小镇等气候生态品牌。(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持续推进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探索无人机等作业新手段。建立完善智能精准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指挥体系和安全管理平台。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健全人工影响天气机构,完善人员队伍管理和保障机制,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和高炮、火箭炮维护经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一线作业享受国家危险行业相关政策保障。(市发改委、财政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2.建设高分辨率立体协同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气象观测网络,在气象观测空白区加密建设自动气象站10套,用以完善天地空一体化气象监测网,使地面气象观测空间分辨率达到5-8公里;购置2套高标准农田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用以对现有土壤水分观测系统的升级;针对林州市积涝点布设5套城市内涝积水监测站,用以监测积涝点水深,提高林州市气象局城市积水监测能力;购置1套应急保障移动气象站,用以提高林州市便携监测能力。(市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智能网格精准气象预报业务体系。加强智能网格预报和人工智能AI预报技术的应用,完善基于影响的预报和基于风险的预警业务体系。开展人工智能与数值模式相结合的预报预测业务,提升逐小时快速更新同化系统和多源资料融合系统的应用水平,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发展智慧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面向重点行业分类构建数字化气象服务场景,探索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市发改委、应急局、水利局、交通局、住建局、工信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整体智慧气象信息支撑水平。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落实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政策。加强气象与相关行业领域互动联动,推动气象融入社会整体智治架构。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市气象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16.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加快推进智能观测和数据融合分析,加强智慧气象与气候变化、农业气象、环境气象、太行山东麓暴雨机理等科技攻关,加大气象领域科学技术经费的投入力度。(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加强气象业务人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多渠道、全方位加强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成立创新团队,将业务值班人员逐渐向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方面转移。加强市县级科技成果本地化,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科研生态。打造气象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林州市劳模(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鼓励业务人员参与对外学习交流,加强与市科协联合进行论文课题交流,落实气象科研经费。支持气象领域专家人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和气象创新团队。(市工信局、财政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实施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高标准建成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智慧气象示范县(市)创建。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打造林州南太行气候资源保护开发示范区。(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健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纳入相关规划,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查督办,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人才等支持保障。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先行试点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加强统筹规划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加强项目引领。加快实施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四)加强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要求,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力度。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气象装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保障机制。保障气象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地方各项福利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各地综合执法范围。强化气象标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