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林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12-09 14:56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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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依法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环境,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林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依据林州市地处山区,群山环抱,沟壑纵横,总地势为西高东低,山地、丘陵面积1600平方千米。境内地貌分为侵蚀剥蚀中山、侵蚀剥蚀低山、侵蚀溶蚀丘陵、坡洪积倾斜平原、冲洪积倾斜平原及冲洪积平原和谷地等6种类型。中山分布在市境西部,呈北东—南西延伸,属太行山山脉,境内最高海拔1632米;低山分布在市境南北;丘陵分布在市境东部。地质构造条件较复杂,地质灾害主要为矿山开发及削坡建房形成。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剧,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呈明显上升趋势。根据本次地质灾害巡排查结果显示,全市共计5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成当务之急。为此,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的职能,组织编写了本《规划》。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林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安阳市第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安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方针、政策或文件精神。

  《规划》经批准后实施,具有法定约束力,是2021—2025年林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宏观性、政策性文件,是制定林州市各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依据。本《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规划基期年为2021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二)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全面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稳步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生活生产安全,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规划编制原则《规划》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在防治规划中将人民生命财产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或威胁的区域作为规划防治重点,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科学运用综合防治措施,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地质灾害特点,进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分阶段实施。对于规模大、危害大、威胁人口或财产众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集中力量,优先治理,并将其治理经验向其它区域推广。

  4.群测群防、群专结合。夯实群测群防基础,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完善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5.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坚持技术创新,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突发性、隐蔽性、破坏性和动态变化特点,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广,科学防灾减灾。

  6.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对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避免由于工程建设引发新的地质灾害。二、《规划》编制过程本《规划》编制从2021年10月起步到2023年6月完成预审稿,历时一年半,其间经历了准备阶段、制定方案阶段、实地调查、核查和收集资料阶段、征求意见阶段等多个阶段,最终形成目前的预审稿。

  1、招投标阶段(2021年10月)

  近年来,林州市地质灾害发生率呈明显上升趋势,地质灾害已经成为影响林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林州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高度重视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21年10月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最终确定河南有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为《规划》编制单位。

  2、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11月)

  参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确定了规划编制方案。

  3、实地调查、核查和收集资料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11月)

  项目组到各乡镇进行实地调查、核查,并先后到市有关单位广泛收集资料,充分掌握了全市地质环境状况、人类工程活动特点、地质灾害现状等基础资料,为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4、征求意见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4月)

  规划初稿完成后,单位立即邀请了省厅相关专家会同单位总工等对初稿进行了联合审查,同时在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相关修改完善,保证了规划的宏观性、可操作性。三、《规划》目标和主要内容(一)《规划》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显著减轻地质灾害风险。

  ——加强与专业技术队伍合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年度巡查、排查、核查制度,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信息及动态变化。

  ——开展市内重点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大比例尺调查评价与工程建设风险评估,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完善群测群防制度和措施,加强监测人员培训。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群测群防全覆盖,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人。

  ——采取工程治理、避让等措施,加快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进度。规划期内完成6项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消除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推进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单点应急预案,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应急演练。

  ——推进先进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的应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充分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和治理技术手段,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与能力的提升;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防灾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二)规划的主要内容本《规划》含主体报告六章、编制说明一份,附表3份,附图2张。全文约16000字。

  (1)前言部分,简要阐明了《规划》编制的必要性、依据、适用用范围及规划期。

  (2)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概括了林州市地质灾害发育类型、分布,并对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危害性、危险性及成因等进行了简要说明。

  (3)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和目标,确定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在“以人为本”的总的原则下的六个基本原则。确定了2021—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

  (4)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及重点防治分区,结合林州市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易发程度分区和防治分区划分。全市共划分为5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3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3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在易发区划分的基础上,对全市进行了防治分区划分,共划分为5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3个次重点防治区,3个一般防治区。

  (5)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根据林州市国民经济发展和防灾减灾需要,考虑防治规划的可操作性,将防治项目在时间和空间上做了具体部署:2025年以前完成林州市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完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建设;实施治理工程6处:横水镇吴家井村滑坡综合治理工程、石板岩镇石界村(临近红旗渠)滑坡综合治理工程、任村镇红旗渠纪念馆周边崩塌综合治理工程、任村后峪后庄村边崩塌综合治理工程、合涧镇道棚庵村泥石流综合治理工程、石板岩镇三亩地村泥石流综合治理工程。

  (6)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简明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工程措施主要以崩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程措施,包括监测、治理工程、生物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中主要强调以下保障措施:

  ①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②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

  ③建立目标责任,推进减灾体系建设;

  ④拓宽投资渠道,加强防治资金投入与管理;

  ⑤推进科技应用,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教育。四、保障措施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健全防治体系,拓宽投资渠道,加强科技创新,强化公众参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的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布实施后,作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为市政府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落实;市政府及住建、水利、交通、旅游、教体、气象、卫生、广播电视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行政区和管辖领域的地质灾害具体情况,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措施,优先保证《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切实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各项防治任务。(二)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根本,贯彻落实《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适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配套规章制度,坚持建设项目在论证科研期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建设一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立健全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专业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切实履行政府监督职能,使地质灾害防治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三)建立目标责任,推进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做到分级管理,完善逐级负责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督促检查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切实部署好汛期巡查、排查、核查工作,及时落实好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各项防治任务。对基层监测人员和群防群测人员,要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和工程验收制等工程建设制度。(四)拓宽投资渠道,加强防治资金投入与管理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持续稳定的供给,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公益性工作的投入和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探索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将地质灾害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与扶贫攻坚、土地整治、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和融合。对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治理工程项目,可以尝试建立多种灵活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融资渠道,政府出台优惠和鼓励性政策,逐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应专款专用,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轻重缓急,有计划的科学部署防治工程,合理安排防治资金,切实做到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资金挪用。(五)推进科技应用,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教育充分依靠国内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应用到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勘查设计、监测预警工作的开展,提升防治工作水平与能力。

  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适时开展防灾避险技能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政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易发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和全社会民众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解读人:王泽功

  分管领导:吕克勤

  解读机关: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2-618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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