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的政策解读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4-03-12 10:59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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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是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列入重点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是省发改委、交通厅等确定的“区域物流枢纽”和“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重要配套项目之一,是林州市委市政府、红旗渠经开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市、林州市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行动计划”、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等战略部署要求。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河南省、安阳市征收拆迁等有关政策精神。依据《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林政〔2015〕11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征收拆迁补偿方案。

  二、项目建设内容

  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自瓦日铁路红旗渠站引出,向东于城北水库北侧通过后,并行大通物流园专用线向南,下穿瓦日铁路后与大通物流园专用线相接,利用既有通道引入申村站,并在城北村3K+000处设立线所,与石林支线互联互通。线路全长6.42公里(其中新建线路3.85公里,既有铁路改扩建2.57公里),大通改建线1.263公里,远期预留疏解线2.342公里,铺轨长度22.17公里。涉及车站2座,分别为接轨站红旗渠站改扩建和申村站改扩建。

  三、起草过程

  为加快征收拆迁工作,确保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顺利推进,通过征求相关镇(街道)干部、及村委会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并结合征收拆迁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微调,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并经市政府审核通过。

  四、主要内容

  1、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途经林州市陵阳镇、河顺镇、姚村镇3个镇,征地红线及“三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

  2、房屋征收主体及征收实施单位

  本范围内征收主体是林州市人民政府,征收部门是林州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征收实施单位是相关镇人民政府。

  3、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及期限

  该项目征收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本方案从印发之日开始实施。征收补偿前由相关镇、村委会牵头组织对宅基地、房屋等进行调查、摸底和权属性质认定。

  4、征收拆迁补偿办法

  (1)居民宅院:符合一户(子)一院的居民宅院,补偿包括宅基地、建(构)筑物、附属物、装饰装修和按期拆迁奖励等。其他居民宅院补偿包括建(构)筑物、附属物、装饰装修等。

  (2)企事业、集体单位以及国有、租赁集体土地上的合法建(构)筑物、附属物按《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林政〔2015〕11号)文件进行货币补偿。

  (3)征收范围以内迁移的坟墓,按《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林政〔2015〕11号)文件进行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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