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 领导分工
- 联系方式
- 内设机构
(一)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工作、环境卫生的管理,搞好街道门前“三包”。
(二)负责街道城管监察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搞好城市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辖区内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亮化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四)组织实施上级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搞好社会治安、民事调解工作。
(五)开展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等工作。
(六)领导发展街道经济工作。
(七)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
主持全面工作
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政协、组织、人事、乡村振兴、政法、宗教、统战、后勤、便民大厅、放管服、工会、老干
纪检 三资 信访 退役军人事务
城建、城管、国土、天然气、环境卫生、招投标
招商引资、应急、工业、市场监管、环保
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禁烧、粮食、交通
双创、科教文卫、旅游、关工委、统计、社区环卫
宣传、武装、办公室、妇联、团委、文明单位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统战工作;机关文秘、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考核等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负责辖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纪检、宣传、武装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管理等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所辖社区(村)党风政风建设,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监督社区(村)集体经济或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建筑业发展办公室)。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发展辖区经济;负责工信、科技、金融、审计、统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采集辖区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促进辖区项目发展,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负责建筑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建筑业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发展壮大建筑业;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体育、旅游、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退役军人事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等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承担辖区政法工作,协调政法机关派出机构等方面的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区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社区(村)建设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社区(村)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与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居民小区、商贸小区人居环境治理以及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社区(村)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工作;承担辖区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精准脱贫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龙山街道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承担党员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党务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党务政务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推进落实“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负责社区(村)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龙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承担辖区综合执法工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等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制止并查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道路管网、绿地环卫等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配合城管等部门做好辖区内市容市貌整治以及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龙山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矛盾调解、民族宗教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事务性工作;负责预防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4.龙山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承担宣传、文化等方面事务性工作,负责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方面工作;做好宣传文化思想工作以及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做好应急处理和正确引导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5.龙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心理疏导、法律服务、政策宣传、帮扶解困等工作;做好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工作;组织开展“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走访慰问工作;承办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