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康镇
  • 主要职责
  • 领导分工
  • 联系方式
  • 内设机构

  1.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2.经济发展。统筹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经济建设项目,促进经济增长;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搞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工业、交通、商贸、就业、统计等工作。

  3.乡村建设。统筹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做好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4.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

  5.平安建设。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调配合市直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

  7.行政审批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8.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 雷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李晓鹏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王振烽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分管人大、财税、外建、金融、现代服务业招商工作

王增强
党委副书记

  分管组织、党建、人事、劳保、政协、统战、宗教、办公室、内务工作,联系乡村振兴,分包原康工作区

侯凯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审计、三资、信访、处非、便民大厅工作,分包小池口工作区

郭学伟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国土、城建、环保、双替代,联系市场监管所。分包下元工作区

张宇君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水利、畜牧、农机、气象、工会工作,分包砚华台工作区。联系供销、粮库

王志萍
副镇长

  分管应急、民政、卫健、妇联、慈善,分包圪垱工作区

靳德芳
副镇长

  分管公路交通、文化旅游,分包石家庄工作区

秦小超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分管组织、党建、工业、企业招商引资、统计、工信,联系电力、有线、移动、电信、网通。协包砚华台区

岳楠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武装部长

  分管宣传、武装、退役军人、团委、创文工作,协包下元工作区

秦晨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机构名称:原康镇 联系电话:0372-6911225 地  址:林州市原康镇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市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督查、机构编制、档案、史志等单位。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巡查、民族宗教、老干部、党校、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等单位。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单位。

  4.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审计、统计、建筑业管理、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单位。

  5.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等单位。

  6.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网信、信访等单位。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单位。

  8.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县级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对应县级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行政服务等单位。

  9.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应急管理、消防大队等单位。

  10.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

  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退役军人事务等单位。

  11.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建筑业管理、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林业等单位。

  12、招商促进服务中心。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商务、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单位。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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