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 领导分工
- 联系方式
- 内设机构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3、搞好公共服务。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7、做好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分管人大、外建、财税、金融、招商、现代服务业、商贸、金融存款、关工委、民政(慈善、老龄)。
党委副书记:分管办公室、组织、党建、政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政协、教育、人事、共青团、老干、光伏工作;分包小屯区;联系派出所、司法所、法庭。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社会工作、信访(市长热线和国务院互联网等信访件回复)、三资、处非、巡察、退役军人;分包合涧区。
主任科员:分管工业园区发展、统计、卫健、电力、人社所、市场监管、移动、联通、电信工作;分包木纂区
分管文化、旅游、民宿、供水站工作。
分管企业、工业招商、科技、扬尘治理、环保、双替代、禁燃禁放工作、便民服务中心、城建、镇区管理工作。
分管大安全(应急管理)、消防、抗灾救灾、防汛抗旱、交通安全、安全生产、防溺水、电信诈骗。
分管交通、公路、自然资源和规划、矿管;分包上庄区。
分管农林水牧、供销、秸秆焚烧、森林防火、气象工作;分包辛安区。
协助组织、党建工作;分管统战、外资外贸招商、妇联工作。
分管宣传、武装、文明(双创)、党史方志、工会。
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分包王家区。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畜禽强制免疫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落实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
(十二)招商促进服务中心。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
以上机构均为股级。
四个事业单位
林州市合涧镇财税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财政管理等工作。
林州市合涧镇自然资源所。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林州市合涧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宣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林州市合涧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工作。
以上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