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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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设机构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河南省、安阳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并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拟订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安阳市和我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落实国家、省、安阳市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订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市级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宋庆华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卫健委党务政务全面工作

陈晓艳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党建、宣传教育、办公室、人事、目标考核、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药品耗材采购配送审核、安全生产、卫生应急、工青妇、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徐学增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中医管理、老干部管理、保健康复、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平安建设、主体责任监督、信访稳定、综合治理、打击“非法集资”、基层卫生、健康扶贫等工作。

谭永军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财务、疾病控制、卫生健康规划、项目建设、信息化、医疗设备采购招标、环境保护、肿瘤防治、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和考核、依法行政、综合监督等工作。

机构名称:卫健委 联系电话:0372-6812790 地  址: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南

  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文电、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综合督查、信访稳定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负责行业信访稳定工作。

  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财务规划与信息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安阳市及林州市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健康林州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一网通办”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科(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拟订全市艾滋病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科学开展风险交流;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承担市艾滋病性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市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具体实施。

  医政医管科(体制改革科)。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实施、新技术评估管理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省和安阳市政策并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

  中医科(保健科)。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参与全市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技术准入、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治未病、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康复等工作,推进中医重点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作。

  研究拟订全市干部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干部保健工作。

  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拟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

  综合监督科(职业健康科、法规科)。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拟订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老龄健康科。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妇幼健康科。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提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市本级卫生健康许可项目和确定的其他职权中依申请项目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现场查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编制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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