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 主要职责
  • 领导分工
  • 联系方式
  • 内设机构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据权限承办行政区划设立、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学昌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李鹏飞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党建、财务、人事教育、殡葬服务、公墓建设、人大、宣传、双创、信访、政法、法治政府创建、节能机关创建、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

纪广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

  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政协、环保、防灾减灾、防汛抗旱等方面工作。

王晓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城乡低保、地名界线管理、慈善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管理、纪检监察、宗教、武装等方面工作。

机构名称:民政局 联系电话:0372-6125900 地  址:林州市王相路北段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牵头协调、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

  对行政相对人办理审批事项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审批事项资料的归档、审批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和服务窗口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

  (四)社会救助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全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五)老龄工作科。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林州市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及全市养老服务涉及的医疗、照护、教育等相关养老产业服务保障工作,依法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进行监督管理。

  (六)婚姻登记科。贯彻落实婚姻政策法规,推进全市婚俗改革;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婚姻登

  记与服务工作,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撤销婚姻、补发婚姻登记证,履行询问职责并尽到告知义务等。

  (七)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全市殡葬改革;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依据管理权限开展建设公墓的审核和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据管理权限承办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区划地名等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任务。

  (八)养老服务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九)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科。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慈善信托相关职责;按照管理权限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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