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 领导分工
- 联系方式
- 内设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安阳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全市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找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渔船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
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林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林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公路、水路等规划,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铁路、民航等规划。
2、林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
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公路、水路项目须征得林州市交通运输局同意。
分管纪检(党风政风监督)、财务审计、高速公路、信访、政法、反恐、国家安全、综治、统战、政策法规(改制企业对接协调和法律顾问衔接)、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万人助万企、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局纪检信访室、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林州驾校),分管高速公路项目推进,主管沿太行高速项目,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主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分管行政执法,联系已通行的高速公路工作:分管计划、建设管理、综合规划、旅游通道综合改造PPP项目、建筑企业资质审查、营商环境、铁路安全等工作,分管局建设管理科(综合规划科),配合高速公路项目推进,主管龙安路北段提升工程、鹤辉高速项目善后工作,牵头铁路沿线安全联席会议工作,配合高速项目推进、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推进及轨道交通相关工作,联系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机关内务、组织、党建、意识形态、人事、宣传、工会、卫生健康、文明单位创建、共青团、妇联(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民政(包括老龄和残疾人)、殡改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工会、双创办)、党建办,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扶贫)、环保、多式联运(配合物流园区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交通运输统计、中高招招生服务等工作,分管局安全和运输管理科、落实环保工作任务办公室、落实乡村振兴(扶贫)工作任务办公室,负责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工作,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0372-6812631
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政务监督、政务信息、保密、宣传、外事、精神文明建设、扶贫、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0372-6830206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行业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依法依规实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的审核;参与实施交通管制。统筹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统一受理交通部门权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实现网上受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制定市民之家交通窗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许可等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政法、信访、武装等工作。
财务审计科:0372-6830206
参与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人事教育科:0372-6830203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卫生健康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工作,负责有关智力引进工作,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会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安全和运输管理科:0372-6830206
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建设管理科(综合规划科):0372-6096168
参与或承担全市公路、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按管理权限办理全市重点公路、水路等工程备案和施工许可。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有关科技项目研究工作,承担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生态文明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政府委托交通运输部门作为实施机构PPP项目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承担有关利用外资、统计、信息工作。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