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 主要职责
  • 领导分工
  • 联系方式
  • 内设机构

  (1)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乡、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拟定全市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决算方案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调整意见;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市级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申报工作。

  (4)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5)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办法;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6)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监督和管理,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指导财产评估业务;管理监督公物拍卖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使用。

  (8)负责全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

  (9)拟定

吕澎亮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郭广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红旗渠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负责全局业务性工作,分管预算科、国库科 政法科、经建科、非税科

崔节兴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国有企业工作,分管人事科、党建办、财务

李东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政府性债务工作,分管教科文科、PPP办公室、评审中心

马瑞增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分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科

胡永刚
总会计师

  分管农业科、基层财政科、金贸科

韩燕红
党组成员、支付中心主任

  分管支付中心、办公室、社保科

王志强
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分管绩效评价中心、会计科,协助广峰同志抓预算

郭放亮
政府性债务中心主任

  分管债务中心、采购科、税政条法科

李晓新
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分管综合科、负责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工作

机构名称: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2-6895469 6812856 地  址:林州市振林路27号

  (一)办公室0372-6812856

  承担政务和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职工考勤、工作纪律、计划生育等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职能邑转变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有关规定的情况。负责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各类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0372-6808876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工作。


  (三)综合科0372-6811160

  承担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及支出分配政策;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负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政策及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缴、稽查和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负责财政票据的发放、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各类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窗口工作制度;负责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审批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


  (四)预算科0372-6812076

  研究提出关于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负责全市预算编制和预算公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汇总全市财政预算,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县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清理、整合、规范和统筹使用的意见建议;承担办理县级财政与上下级财政间结算事项;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五)国库及支付科0372-6593808

  组织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国库资金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度;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县级国库业务;制定和完善资金支付监管制度;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预算单位账户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审核汇总全市和县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六)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拟订行政单位、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七)教科文科0372-6895485

  承担教育、科技、宣传、文化、传媒、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拟订相关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八)经济建设科0372-6899920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批复县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九)农业科0372-6812409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十)社会保障科0372-6899910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老干、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监管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拟订政策采购有关政策、制度和中长期规划,确定并调整县级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管理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审核监督县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负责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金融贸易科0372-6822819

  管理地方政策性金融业务,研究提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对.地方金融类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拟订并实施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制定担保行业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政策;负责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旅游、粮食、物资、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研究提出支持服务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财政政策;负责相关方面企业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专项储备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十三)会计科0372-6814008

  组织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管理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负责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工作。


  (十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城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清产核资工作;承办全市事业单位改制有关事项。


  (十五)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安阳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簧,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有关农村税费改革遗留问题;研究提出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以及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研究制定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组织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涉农收费管理,提出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乡镇对各项惠农补贴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非税收入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捐赠等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市直非税收入征管制度、规定;负责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捐赠等非税收入的征缴、稽查和数据信息汇总、分析;负责受理政府非税收入减免缓返项目的审查;负责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审验、保管等工作;负责拟定有关票证管理的制度、办法,做好票据领用证的发放、年审、注销工作;负责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征收管理系统,并负责收费窗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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