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 领导分工
- 联系方式
- 内设机构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安阳市、林州市有关建筑业的指示、规定、决定等。
(二)负责全市建筑业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建筑业发展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有关政策措施。
(四)负责指导建筑业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等工作。
(五)负责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资质等省住建厅赋予权限内的建筑企业审批及动态考核工作。
(六)负责建筑业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认证工作。
(七)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的业绩核查。
(八)负责全市建筑劳务的组织开发、教育培训和有序输出,配合人社部门搞好建筑劳务基地建设工作。
(九)指导建筑系统抓好人才开发和技术创新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建筑业招商工作。
(十一)负责联系协调建筑业发展的资金与金融支持工作。
(十二)负责联系协调建筑业司法保障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建筑大数据、信息化的搜集、整理、维护。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持全面工作
协助局长抓好常务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组织人事、财务、信访、文明创建、工会、脱贫攻坚等工作。
负责企业资质受理、培训、重点企业跟踪服务、金融服务等工作。
负责司法保障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信访接待、信息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脱贫攻坚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群团组织等工作。
(二)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审批;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的核查录入工作;负责指导建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人员注册管理,督促建筑企业做好各类年报统计工作。
(三)企业资质受理科:负责在市民中心窗口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资料。
(四)市场服务科:负责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司法保障服务;负责对重点建筑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和升级指导,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为建筑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负责搜集全市在外建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负责服务招商引资、市场推介工作。
(五)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外建党工委工作,指导建筑企业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企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工会和建管局工会联合会日常工作。
(六)建筑业服务中心:负责服务建筑招商、从业人员培训、重点企业培育等工作;负责服务建筑企业转型升级;负责联系市直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建筑企业的金融、司法、税务支持服务;负责建筑大数据、信息化的搜集、整理、建立、运营及维护;负责对外宣传“林州建筑”品牌,协助建筑企业开拓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