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办〔2020〕41号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消防工作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安政办〔2020〕37号)要求,现就深化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整体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林州、实现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构建上下协同、参与广泛、权责明晰、集约高效、覆盖城乡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打通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实现基层消防安全事务的全流程管理,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增强全市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三、优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
(一)明确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功能定位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根据行政区划、地理布局、单位(场所)分布状况,按照规模适度、管理方便、区划完整的原则,将城乡社区、行政村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域划分成若干网格,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单元,以网格员队伍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指导、推动、保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群众性联防联治等工作,有效增强基层火灾防控能力,防范化解消防领域重大风险。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各级政府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延伸,通过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信息员”、“宣传员”、“联络员”等作用,以及网格化管理组织的协调调度功能,有效调动、整合各职能部门执法力量,形成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检查督促、结果反馈的闭环工作流程,实现对基层消防安全的动态监管和源头治理;通过组织建立群众性消防救援组织,实现对初起火灾的前端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
(二)合理划定各级网格
充分依托既有网格,将大网格(镇、街道网格)、中网格(社区、村网格)和小网格(楼院、村小组网格)整合到全市综治网格划分体系当中,实现消防安全与其他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在组织机构、人员设置上的高度融合。
(三)科学界定消防网格化组织及工作人员职责
紧密结合基层组织和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大中小三级网格消防工作内容,对纳入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内容的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经充分论证后纳入清单,确保基层网格化组织工作内容与各职能部门职责权限有效衔接。合理划分三级网格间的职责权限,确保各级网格事务与权限相匹配。
四、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落实网格员常态化检查,细化网格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内容、标准,明晰检查对象范围、隐患督促整改程序、疑难问题上报流程等事项,实行工作任务量化管理,推动网格员依法依规积极履行职责。畅通隐患移交处理渠道,对拒不改正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建立“网格员向平台报告、下级平台向上级平台报告、各级平台按权限分流处理反馈”的处理机制。固化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建立“网格化组织高效调度、各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凝聚各职能部门力量,构建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合力整治局面。探索将消防执法纳入镇(街道)赋权赋能范畴,提高基层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效能。优化消防安全形势会商研判机制,各级网格要全面收集、深度分析影响消防安全的要素现状、常见突出隐患、群众诉求等信息,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根据单位火灾风险情况实行分级管理,提高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精准化水平。
(二)网格化宣传服务机制
拓展宣传阵地和媒介,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体验中心,为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教育服务;广泛发动辖区有影响力的人士参与各类基层公益消防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制作直观、生动、互动性强、贴合受众习惯的高质量宣传作品。充实宣传内容,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等常见隐患和违法行为,以及居民家庭火灾的警示宣传教育,突出对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防火和逃生知识宣传。丰富宣传形式,网格员要结合日常隐患排查,向群众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普及消防知识,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农作物收获季节、重要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网格化应急处置机制
网格员要指导网格单元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群众性联防工作,增强自防自救能力。指导相邻或同行业场所建立并落实“十户联防”、“区域联防”制度,增强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有条件的要将巡防队员、保安等力量纳入群众性联防组织,实行“巡消合一”、“保消合一”。进一步壮大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农村志愿消防队伍、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应急力量。各专兼职消防队伍要主动融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制定联合应急处置预案,联合开展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五、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一)推动修编落实消防专项规划
各建制镇要及时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城镇规划消防专篇编修工作,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科学指引。严格落实消防规划,适时开展消防规划编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二)整合社会救援资源
最大限度发挥既有社会资源在火灾防控工作中的作用,采取改装改造、业务培训等方式,将现有的社会装备、人员等纳入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有专职消防队的,要对现有的乡镇专职消防队进行升级改造,更新车辆装备,保证各项必要设施能够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各镇要对环卫洒水车进行改装,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有效发挥环卫洒水车辆参与扑救初起火灾、为消防救援车辆供水等作用。
(三)普及救援破拆装备
各镇(街道)要为治安巡防队巡逻车、应急办或综治中心、各村综治中心配备必要的消防救援破拆装备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就近取用,快速营救被困人员,最大限度预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四)推广物防技防措施
结合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平安智慧社区建设等工作,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在基层火灾防控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切实前移火灾事故预警、发现、处置关口。在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全面推广智能感烟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简易消防设施;对住宿与其他功能合用场所居住部分进行防火分隔,打通第二逃生出口。
(五)加强道路和水源建设
对乡村及城市周边道路不能满足消防车辆通行条件的,由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实施改造,对影响灭火救援车辆通行的限高限宽装置予以拆除或改造。在每个镇政府所在地设立不少于3处、每个行政村设立不少于1处消防水源,或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满足本地灭火救援需要。
六、强化相关保障和激励
(一)建强网格员队伍
严格规范消防网格员准入条件,根据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需要,科学设定网格员能力素质基本条件,确保基层网格员具备基本的学历层次、专业知识和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消防业务培训,强化网格员能力素质,实行网格员基础业务知识考试、业务技能考核、工作实绩考评,督促网格员积极提升工作能力。
(二)强化信息化支撑
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云平台应用,为网格员和各级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实现基础信息采集、日常检查和宣传等工作情况的实时记录、上报和共享,实现网格信息汇集建档、任务分流、交办督办、结果反馈、检查考核等工作全流程信息化,提高网格员发现隐患、反馈问题、解决事项的流转效率。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安政〔2013〕2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9〕26号)要求,将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所需运行经费与其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一同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健全完善的工作激励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完善网格员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留得住人、管得好事。
(四)加强督导奖惩
将消防网格化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示范点打造内容,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对各级网格、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加强日常帮扶指导和督导。各镇(街道)要对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督导考核、奖优罚劣。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对镇(街道)或辖区单位完成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评先资格。对工作开展不力,因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