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办〔2020〕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林业防控有害生物发生灾害时能够准备充分、科学决策、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全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安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对本地森林(林木、竹子、林木种苗及繁殖材料)造成(或具潜在)重大危害的森林病、虫、鼠害、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灾害。
1.3.2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级
(一)一般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局部发生的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中度以上发生面积50公顷以上,150公顷以下的;
(二) 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局部发生的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中度以上发生面积15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
(三)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集中连片发生的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中度以上发生面积5000公顷以上、10000公顷以下的;
(四) 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的林业有害生物;新发现传入我市的松材线虫病等世界性检疫林业有害生物或已发现的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达到6000公顷以上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根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需要,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卫健委、市风管委、市气象局、市社、邮政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确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方案;
(2)研究确定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队伍、保障体系;
(3)宣布启动或结束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防控工作;
(4)协调、解决应急防控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气象、保卫、通讯、人员、封锁、救助等问题;
(5)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技术组。
2.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联系电话:6281669。林业局局长任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班子成员为副主任,林业局办公室、造林科、林政科、财务科、森防站及其他局委成员部门为成员。主要职责是:
(1)贯彻市指挥部意见,组织实施应急防控工作;
(2)现场指导并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各单位应急防控工作;
(3)协调解决应急防控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组建和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库和专家库;
(5)组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
(6)向市政府、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成员单位通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情况、应急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7)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8)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技术组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技术组,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林业技术人员、生产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1)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进行调查、评估和分析,作出处置初步意见和建议;
(2)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行动进行科学论证和咨询;
(3)参与应急防控的紧急处置和现场处治工作;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成立由灾害发生地镇(街道)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站所及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和灾害等级变化,及时调整现场指挥部成员级别。必要时由市指挥部领导担任指挥长,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指挥、协调、实施灾害发生地现场防控处置工作;
(2)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供各种保障和支援;
(3)落实上级指挥部的决定,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反映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4)处置现场其他事宜。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灾害除治组、物资保障组、治安警戒组、应急通信组、医疗救护组、新闻报道组。各工作组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综合协调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灾情和除治情况;协调各部门落实防控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灾情监测等。
灾害除治组:组织、调配防治专业队等各种防控力量,开展人工防治、物理机械防治、地面防治或飞机防治。
物资保障组: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落实灾害处置所需的食品、饮水、帐篷、药剂、机械、油料、车辆等物资供应。
应急通讯组:保障应急防控通迅畅通。
治安警戒组:根据应急防控需要,负责相应的治安警戒工作。
医疗救助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灾害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护工作。
新闻报道组:按照国家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2.5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材料和文件。
应急管理局: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除治减灾工作,指导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林业局: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防控体系;灾情监测、鉴定、预警和报告;制订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现场指挥应急防控工作;开展应急防控有关宣传、教育、培训、演习等工作。
发改委:负责预案启动过程中涉及的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应急除治经费、队伍装备及仪器、设备等物资储备等方面所需的经费及灾后重建所需资金。
公安局:协助查处有关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案件,必要时实施局部交通管制。
交通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提供救援所需道路交通信息资料;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所辖通道林木病虫害的防控。
水利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河(渠)两侧林木灾害防控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可能危害农作物的林业有害生物灾情调查及防控工作。
城管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绿化植物有害生物灾情的调查及防控指导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局:协助提供从事林木种苗及木材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注册登记信息。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害发生区域内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布通告及新闻报道工作。
卫健委:负责协调组织在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医疗救护、伤员救治、疾病预防等工作。
住建局、风管委:负责组织城市建设区域、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
气象局:负责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报和航空器施药提供气象服务,为做好发生预测趋势数据库提供气象信息。
工信局、市社:负责组织供应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及应急处置所需的防治药剂、器械、油料等物资。
邮政公司:负责优先邮寄应急处置需要调运的防治药剂、器械等物资;对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一律凭植物检疫证随货同寄。
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确保在防控除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期间的通信网络及电子公文的传输畅通。
3 预测预警
3.1 灾害监测及常规信息数据库的建立
3.1.1 林业局、各镇(街道)林站要建立健三级监测体系、监测网络,实行专人负责。各镇(街道)林站负责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具体调查监测工作,林业局负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数据的汇总及测报的发布工作。
3.1.2 林业局、各镇(街道)要建立林业有害生物常规信息数据库。数据库的内容主要包括:
(1)森林资源分布、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生态公益林区分布情况及人口等信息,可能影响和诱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气象信息。
(2)当地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潜在危险性及发生发展趋势等。
(3)可能影响社会公众健康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药剂类型、施药方式及影响区域等。
(4)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物资的种类、数量、性能、上级求援机构或相邻地区应急资源情况。
3.2 疫情报告
3.2.1 各镇(街道)林站对收集到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及时进行整理、鉴别和分析,经鉴定确认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或外来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林业局;根据情况,1-2个工作日内报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3.2.2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林业主管部门应迅速派专人赶赴发生现场,进行调查取样和监控。对取得的林业有害生物样本,要立即送安阳市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和鉴定。安阳市林业主管部门无法鉴定的,送省林业厅确认和鉴定。
3.2.3 市、镇(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报告制度,设立并公布接警电话和电子信箱。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蓝色警报(Ⅳ级):一般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黄色警报(Ⅲ级):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橙色警报(Ⅱ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红色警报(Ⅰ级):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达到预警级别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由林业主管部门发布并报请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其中,达到Ⅲ级预警(黄色警报)、Ⅱ级预警(橙色预警)、Ⅰ级预警(红色预警)级别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同时上报安阳市应急防控指挥部。
4 应急响应
4.1 报警报告
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信息报告后,要做好有关发生时间、地点、单位、灾害种类、发生面积、受害情况、报警人员及其联系方式等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进行详细调查,采集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及时向上一级指挥部报告。
4.2先期处置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有关镇(街道)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灾害进行综合评估,对其类型、性质、影响面及严重程度作出初步判断,采取防控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将灾害的发展趋势、处理情况、突出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指挥部。
4.3预案启动
事发地镇(街道)经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灾害,灾情发展蔓延为跨镇(街道)区域的,要立即报告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在现场核实综合评估后,提出启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建议,报请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启动本预案,同时启动镇(街道)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方案。
4.4指挥协调
启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分工负责,指挥协调有关应急专业力量、应急资源,实施应急防控。
4.5灾害处理
根据工作需要,灾害发生地森防检疫、农业植保、卫生防疫等专业防控力量,要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到达现场,开展灾害处置和扑救工作。
4.6医疗救护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全过程的医疗救护、伤员救治、疾病预防等工作。
4.7交通管制
事发地公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4.8现场监控
现场指挥部在灾害发生现场设置监控人员,及时监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除治情况,防止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扩散和传播。
4.9社会动员
必要时,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动员、组织部队民兵、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参与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除治工作。
4.10物资使用
根据应急防控需要,现场指挥部可使用、征用、调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个人的物资、房屋、场地等。
4.11新闻报道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的新闻发布。按管理权限分别报请安阳市政府、安阳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4.12扩大应急
应急响应过程中,指挥部认定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应急委员会,应急委调集相关后备力量投入应急防控。需要国家提供援助的,由市政府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4.13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及技术组经综合评估,确认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解除,向市指挥部和市应急委提出结束现场应急报告,市指挥部上报安阳市指挥部批准后终止应急预案,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灾害损失补偿等善后工作。发生地镇(街道)应按照技术组评估后提出的改进措施,加强受灾林分的管护,清理采取应急措施时设立的临时设施。
5.2 社会救助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救灾经费由属地镇(街道)财政筹措,市财政根据情况给予补助,必要时申请安阳、省级及中央财政补助。根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组织救灾捐助活动。积极争取其他地区和境外的救灾捐赠。
5.3 调查和总结
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责任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6 保障措施
6.1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应按《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要求,设置一定数量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储备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大对林业森防检疫机构及镇(街道)森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
6.2 装备保障
林业局应建立现场救援装备数据库,支持森防检疫机构配备必要的检疫、监测设备和大、中型喷药车或背负式、担架式机动喷雾器等防治器械。装备拥有单位应当切实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装备性能完好,保证应急需要。
6.3 通信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应构建互通互联的综合信息交流平台,制作应急参与部门通讯录,明确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部办公室与现场指挥部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络畅通。
6.4 队伍保障
林业局、镇(街道)林站要建立健全测报、防治网络。配备先进的监测、信息传输仪器设备,培训专兼职技术人员,建立高素质的疫情监测、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等专业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同时,组建适应应急防控需要的快速、高效、机动性强的防治专业队伍。合理划分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制定应急队伍调遣预案。
6.5 技术保障
林业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危险性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订专项防治技术方案,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6.6 专业培训
林业局对专兼职测报员、检疫员、森防员、防治专业队员进行定期专业技术培训,必要时对果农、林农及临时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6.7 演练
指挥部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实战演练,提高指挥部及森防检疫机构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控灾技能。演习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现场防控、后期处置等。
7 附则
7.1 奖惩
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对在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未能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预案制定与解释
7.2.1 本预案由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制定,结合本市实际及有关法律法规,适时进行修订。
7.2.2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组织机构图
2.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流程图
3.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接警记录表
4.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报告表
5.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警公告样式
6.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组成人员
附件5
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警
公 告 样 式
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关于发布 的预警公告
第 号
经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确认,我市 镇(街道)发生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经审核,符合预警条件,现予公告。
一、 预警级别: 级
二、 预警区域: 市 镇(街道)
三、 预警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各有关镇(街道)应尽快采取应对措施,降低危害程度,缩小发生范围,控制其灾害。
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年 月 日
附件6
林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组成人员
单位 |
姓名 |
单位职务 |
指挥部职务 |
市政府 |
栗强云 |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
指挥长 |
市政府办公室 |
史建奇 |
主任科员 |
副指挥长 |
市应急管理局 |
郭庆利 |
局长 |
副指挥长 |
市林业局 |
李红海 |
局长 |
副指挥长 |
市发改委 |
郝长青 |
主任 |
成员 |
市财政局 |
桑国增 |
副局长 |
成员 |
市公安局 |
赵军亮 |
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
成员 |
市交通局 |
张军明 |
局长 |
成员 |
市水利局 |
范红彬 |
局长 |
成员 |
市农业农村局 |
宋永强 |
局长 |
成员 |
市城管局 |
徐俊喜 |
局长 |
成员 |
市市场监管局 |
郭强 |
局长 |
成员 |
市民政局 |
张学昌 |
局长 |
成员 |
市融媒体中心 |
李起富 |
宣传部副部长、主任 |
成员 |
市卫健委 |
王明岐 |
主任 |
成员 |
市住建局 |
陈志斌 |
局长 |
成员 |
市风管委 |
牛宏伟 |
副主任 |
成员 |
市气象局 |
秦立宪 |
局长 |
成员 |
市工信局 |
李国庆 |
局长 |
成员 |
市社 |
张云峰 |
理事会主任 |
成员 |
市邮政公司 |
郭亚敏 |
总经理 |
成员 |
市移动公司 |
于向阳 |
总经理 |
成员 |
市联通公司 |
李常欣 |
总经理 |
成员 |
市电信公司 |
高军丽 |
总经理 |
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