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林州市推行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林政办〔2025〕4号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林州市推行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林州市推行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5月9日
林州市推行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按照《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豫政办〔2022〕78号)要求,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探索实施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一码”改革,结合林州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线应答、一同核查、一网通办、一证准营”。到2025年10月底前,在全市超市、旅馆等15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并逐步推向更多行业。
二、主要任务
(一)归集申请信息,实现“一表申请”。由各行业牵头单位将各行业市场准入许可备案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公布规范标准、示范文本及办事指南等相关内容,方便市场主体查询、浏览、下载,建立“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档管理、方便多用”机制。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申报所需法定材料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城管局、市烟草公司、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二)设置服务专窗,实现“一窗受理”。在红旗渠政务服务大厅开设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一码”专窗,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强化系统集成和业务协同,实现统一受理申请,各有关部门依法定职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各部门内部流转、报批程序,压减审批承诺时限。同时,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的政策咨询、提前辅导、全程帮办等服务,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烟草公司、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等相关部门)
(三)梳理许可要素,实现“一次告知”。各审批部门要明确行业准入条件,由各行业牵头单位编制形成一张综合告知单,一次性告知经营主体申请时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应当提交的材料和办理时限。对于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事项,采用申请材料后交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大幅精简申请材料。(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烟草公司、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等相关部门)
(四)解决群众诉求,推进“一线应答”。依托68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高效受理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一码”涉及的设立、变更等业务咨询,以及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烟草公司、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等相关部门)
(五)开展联合勘验,实现“一同核查”。建立联合勘验机制,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由各行业牵头单位统筹组织,部门联动实施,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城管局、市烟草公司、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六)优化平台功能,实现“一网通办”。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积极申报建设“一业一证一码”专区,并尽早投入使用。系统上线后,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上申报为主,实行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并审批、统一出件。在系统上线前,以线下方式为主,引导申请人在“一业一证一码”窗口申报,工作人员线下收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烟草公司、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等相关部门)
(七)汇集许可信息,实现“一证准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制定具有林州特色的《行业综合许可证》,记载集成有行业许可信息的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看集成的所有许可证书电子证照,电子与纸质行政许可证具有同等证明力,在林州市范围互认通用,市场主体在从事市场经营、办理政务事项、参加招投标等活动中,相关单位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供相关许可证件。同时,如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需要,可经申请发放单项纸质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进行跨区域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烟草公司、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等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标准规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会同各行业牵头单位制定各行业“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梳理集成一个行业中各部门要求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逐行业细化明确“一业一证一码”审批模式下的审批、服务、监管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审批流程再造,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制度。
(二)坚持依法审批。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一码”改革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现有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不改变“事中事后”监管中各部门的监管权力和监管责任,只是对行业现有的多个许可项目实施物理打包,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中涉及本部门的内容负责,因实施行政许可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和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各部门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真正做到前端放得开、后端管得住。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监管方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四)动态调整范围。动态调整“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行业目录,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及时纳入“一业一证一码”改革,使改革惠及更多行业的市场主体;对因行业监管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或企业实际经营需求减少等导致“一业一证一码”集成化审批优势无法有效发挥的情形,经评估后动态移出“一业一证一码”改革目录;原则上一个行业仅涉及一个行政审批事项的,不纳入目录管理。通过动态进出机制,确保改革资源精准匹配市场需求,持续提升“一业一证一码”改革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业一证一码”改革是对“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的深入探索和再升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一业一证一码”改革的重大意义,把“一业一证一码”改革作为2025年重点工作来抓,并对改革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不断把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作为“一业一证一码”改革的总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第一批“一业一证一码”改革涉及的15个行业改革事项顺利推进。各行业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实施细则,做好“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调度。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要做好牵头工作,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狠抓改革推进工作落实,按照2025年6月底前将超市行业“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落实到位、2025年10月底前将所有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的时间节点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及时总结工作中好做法和典型案例,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市纪委、市督查事务中心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导,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推进改革任务,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四)加强社会宣传。市委宣传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要做好“一业一证一码”改革的政策解读和社会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改革措施,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共享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围,提高“一业一证一码”改革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确保“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林州市推行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行业目录
序号 |
行业名称 |
审批事项 |
责任单位 |
1 |
旅馆 |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旅馆业) |
★公安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委 |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排水许可证 |
住建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公司 |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教体局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林州分局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2 |
便利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委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公司 |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市场监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3 |
超市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委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公司 |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市场监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4 |
饭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公司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林州分局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5 |
烘焙房/面包房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6 |
食品生产小作坊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
★市场监管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7 |
咖啡馆/茶馆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公司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8 |
饮品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9 |
粮油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10 |
文具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 |
市委宣传部 |
||
11 |
美容美发店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委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12 |
药店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市场监管局 |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13 |
足浴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委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14 |
母婴用品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 |
市委宣传部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15 |
网吧 |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
公安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健委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管局 |
注:每个行业中带★的单位为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