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弓上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决定
林政文〔2022〕62号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弓上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弓上水库列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了保护区范围。弓上水库位于林州市合涧镇,在淇河支流淅河上。1960年建成,水库总库容为3191万m3,兴利库容为1580万m3,控制流域面积为605km2,控制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6380万m3,是一座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的中型水库,是林州市城区常用水源之一。
南谷洞水库位于海河流域浊漳河支流露水河上,林州市石板岩乡,距林州市区约35km。水库于1958年4月动工兴建,1960年7月初步建成,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70km2,兴利库容3762万m3,总库容5804万m3。中南铁路太行山隧道水是修建中南铁路过程中,施工人员在太行山铁路隧道发现的潜藏水源,泉水水量稳定保持在0.6 m3/s,可供水量为1460万m3/年。南谷洞水库和铁路隧道水均是林州市城区备用水源。南谷洞水库和中南铁路隧道水水质水量均能够完全替代弓上水库水源地。
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市政府决定启用备用水源,不再自弓上水库取用饮用水,同时取消弓上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2年11月25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