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文〔2021〕17号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林州市2021年度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根据林政〔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林州市2021年度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通知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成员在城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含)以下;
(三)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或已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的新就业人员和外地进城务工人员。
二、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
(一)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分布区城和建筑结构,多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3.50元确定,实际租金结合楼层系数收取。楼层系数为2、4、5层为基准价,3层增10%,底层、顶层减5%。
高层、小高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5.00元确定。
(二)商业用房拍租价格标准:1、春华苑小区剩余的商业用房竞拍价格可参照以往的租赁标准作为起拍价,公开竞拍。2、陵阳新区的商业用房竞拍价格可比照周边小区(金阳社区小区)商业用房租赁价格作为起拍价,公开竞拍。
(三)已分配入住的保障家庭,按照分配年度时的租金标准执行。
三、出售价格标准
(一)春华苑小区(多层)出售价格为1800元/㎡,结合楼层系数确定,楼层系数为2、4、5层为基准价,3层增10%,底层、顶层减5%。
商业用房出售价格可比照房源为御墅园小区商业用房出售价格作为起拍价,公开竞拍。
(二)昌泰花苑小区(小高层)出售价格为底层、顶层2300元/㎡,二至十层每增加一层加10元/㎡。
商业用房出售价格可比照房源为金阳社区小区商业用房出售价格作为起拍价,公开竞拍。
四、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或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随时申请,随时受理,限时办理。
(三)市政府重点项目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经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联席会调查核实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可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安置。
(四)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费用按市场招标价格收取。
(五)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严格按照《林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管理办法》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