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限时办、承诺办、一次办”工作的通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1-01-18 08:26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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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实体政务大厅各单位窗口: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现制定限时办、承诺办、一次办制度,公布清单,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遵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时办结

1.限时办结是指申请人到实体政务大厅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在符合法定条件,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承办部门应在相关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

2.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必须将办理时限连同相关事项告知申请人,并通过网站或窗口单位及时对外公开。

3.对即办事项,在申请人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即时予以办结。

4.对限时办结事项,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请材料、有关手续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和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给予受理,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申请材料、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承诺办理

1.承诺办理制就是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以公众的广泛介入和监督为实现目标的主要手段,通过公开承诺和社会监督,实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改善。

2.落实承诺办理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与效能的原则。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角度,时时、处处、事事为服务对象考虑,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3.明确服务内容、服务窗口,向办事群众明确本窗口的具体职能和服务项目,帮助办事群众了解本窗口的工作职责。

4.规范服务标准。

(1)工作质量标准。熟悉政策、法规,热情接待办事对象,准确解答疑问;认真受理各项业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坚持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四心”服务。

(2)工作纪律标准。准时上下班,不串岗、不离岗;清正廉明,秉公执法,不要特权,不接受服务对象吃请,不收受服务对象礼品;妥善解决矛盾,避免与服务对象产生争执,工作时间不得在窗口从事与窗口工作无关的事项,如在窗口吃零食、玩电脑游戏等。

(3)仪表举止标准。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要精神饱满、举止得体,要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

(4)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执行安全防范规定,下班应关闭电源、计算机、门窗;窗口保持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有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上班时间禁止在窗口吸烟。

5.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服务窗口每个项目,都要根据服务内容公开办理事项名称,公开承诺办理时限、法律依据、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

三、一次办结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实体政务大厅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

2.一次性告知制度应遵循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便民高效原则。

3.对申请人申请办理的事项,有关经办人应当场受理,审核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

4.当事人按要求补齐所需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出具《受理通知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5.申请人申请事项涉及多个单位或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联系相关窗口,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不能一推了之。

6.各单位窗口要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内容印制成一次性告知单,以方便申请人参照。

7.凡需一次告知申请人的审批事项,除电话咨询一次性告知外,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8.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工作人员,将按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关于落实“限时办、承诺办、一次办”工作的通知.xlsx


 

 

林州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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