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全市“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1-11-22 11:31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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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室以豫政办明电[2021] 20号文件印发了《全省“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王凯省长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火灾防治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林州市政府决定,自7月2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二、主要内容

  (一)治理范围。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二)职责分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体育局、旅游和广电文化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局、城市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对本行业领域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建筑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严查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工作阶段。7月5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8月31日前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分场所类别建立检查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9月30日前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

  (四)整治重点。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

  (五)整治措施。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严格压实属地安全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通过《全市“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有效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等突出问题,增强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有效预防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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