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经安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9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以安政办明电〔2021〕61号文件印发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认真吸取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林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林州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9月11日至12月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领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要求,明确细化针对性整治措施。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气、电缆井、公共走道、楼梯间、建筑屋顶和裙房屋顶平台、地下室和重点设备用房、消防车通道、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分隔封堵、消防设施、施工作业10个方面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组织隐患自查自纠;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对辖区和行业领域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完成隐患问题整改;由市政府组织消防、建筑、电力、燃气、给排水、暖通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重点抽查;各镇(街道)要重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故障、损坏或停用等问题;消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存在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实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集中曝光一批问题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对隐患问题突出、整治进度缓慢的县区和行业领域,通过函告、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整改落实;各镇(街道)要组织发展改革、财政、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本地高层建筑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三)工作步骤。9月15日前各镇(街道)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10月20日前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11月30日前全面梳理排查情况,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逐一督促整改;12月15日前各镇(街道)组织对本地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消防救援大队。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压实消防工作属地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立足源头管控,从根本上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防水平;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本方案明确的工作重点,对本单位高层建筑逐栋开展隐患排查,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要求建立排查台账,及时消除隐患;从严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将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项和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奖优罚劣。
通过《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全力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动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