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优先,诉讼断后” 打造金融纠纷化解新格局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6-01-04 09:08  文章来源:营商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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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介绍

  林州市法院涉金融纠纷案件一直面临体量大、类型多、化解难的困境,为有效探索非诉纠纷解决途径,拓宽金融纠纷化解途径,我院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实现金融纠纷从“一站式”受理到“一揽子”调处。林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市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林州监管支局、市金融服务中心等多部门的联合推动下,2024年9月29日正式挂牌运行并入驻林州市法院,此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生动实践,更是探索行业性、专业性多元化解纠纷的一次大胆尝试。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并入驻法院为维护全市金融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权益,降低“万人起诉率”提供了重要支持保障,也对高效化解金融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二、主要做法

  (一)设立机构,经费保障。林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林州市法院专门设立了调解工作室,林州市法院提供2间办公室作为调解室办公场所,特聘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为全市金融机构进行纠纷调解的同时也提供金融诉讼咨询、金融普法宣传、金融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专职调解员待遇由司法局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二)部门联动,各司其职。林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金融纠纷化解中,坚持多部门协作联动,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市成立金融纠纷矛盾化解领导小组,林州市委政法委书记、主管金融工作副市长统筹协调各方工作,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自觉防范金融风险,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市法院加强对金融纠纷案件分析研判,及时转委托案件,做实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并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司法局加强对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督导协调案件补贴政策落实,加强调解案件质量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公证机构与调解委员会密切对接,深入加强与驻林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合作,积极融入全市金融纠纷非诉处理机制,有效推动金融纠纷快速有效化解。驻林州市中原村镇银行、郑州银行、中原银行等金融企业均已开展公证业务,可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三)矛盾化解,无缝衔接。市金融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处理原则,诉前调解成功、双方申请司法确认协议效力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且诉前调解及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均依法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坚持起诉的,直接转入法院立案,及时导入诉讼程序。实现金融纠纷矛盾化解无缝衔接,调解成功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林州市法院在双方调解协议书制作后三日内进行司法确认。

  三、工作成效

  林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主动性、专业性、高效性等优势,积极并深度参与金融纠纷化解,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初步形成了林州市“人民调解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金融纠纷化解格局。自2024年9月29日该调委会驻林州市人民法院工作室挂牌成立以来,林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解金融纠纷181件,其中申请司法确认167件,当场履行完毕14件,总涉案金额6175万元,累计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35万余元。不仅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纠纷解决成本,还提升金融机构金融债权回收效率,又减少了法院诉讼案件数量,取得了“1+1>2”的成效。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林州市法院将以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法院为契机,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纵深推进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做到“纠纷不拖延、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为促进金融纠纷公平高效解决、减少金融案件诉讼增量、维护金融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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