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效保护公路路产、维护路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规定及意见精神,决定启用林州市9处货运车辆动态称重“非现场”电子抓拍系统,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3年3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二、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1.X011 K3+820M龙山街道上庄非现场执法点,全幅双向检测。
2.G234 K1031+650M合涧镇拐头山非现场执法点,全幅双向检测。
3.S227 K16+400M河顺镇杨家营非现场执法点,全幅双向检测。
4.G234 K1063+900M临淇镇荒庄非现场执法点,全幅双向检测。
5.S301(原X001 K81+350M)东岗镇北丁冶非现场执法点,全幅双向检测。
6.S302 K172+150M东姚镇东姚非现场执法点,全幅双向检测。
7.S227 K60东姚镇冯举沟非现场执法点,全幅双向检测。
8.X005 K3+400M河顺镇魏庄非现场执法点,全幅双向检测。
9.X020 K1+500M任村镇任村非现场执法点,全幅双向检测。
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卸货地址:林州市盘阳公路超限检测站、林州市合涧公路超限检测站。
四、检测及抓拍内容: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规范交通运输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林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