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注销公告
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下辖五个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各壹份不慎遗失,为规避法律风险,防止该证书被冒用,特声明法人证书作废,分别为:林州市桂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MB1B25488Y);林州市桂林镇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MB0U647815);林州市桂林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MB0X19668M);林州市桂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MB0U6479XW);林州市桂林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MB0X19641X)。
根据《中共林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各镇、街道机构性质的通知》(林编〔2024〕59号)要求,桂林镇人民政府对以上五个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