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林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中介服务机构邀请函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4-07-04 08:11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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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抵税财物拍卖行为,公开、公平、公正选取抵税财物评估、拍卖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建立拍卖机构和评估机构备选库。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相应资质、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邀请范围

  具备抵税财物拍卖和抵税财物评估资质的机构。

  二、报名条件

  (一)拍卖机构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河南省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能够接受“拍卖成功(收到拍卖全部款项且抵税财物过户成功)后支付拍卖费用,拍卖未成功的不支付拍卖费用”;

  3.信誉良好,纳税情况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河南省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二级及以上)或土地评估(可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资质;

  2.能够接受“拍卖成功(收到拍卖全部款项且抵税财物过户成功)后支付评估费用,拍卖未成功的不支付评估费用”;

  3.信誉良好,纳税情况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林州市税务局三楼301室(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大道金融城B座)联系电话:0372-6751920。

  五、报名时间

  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双休日除外)

  六、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拍卖或评估资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委托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及近两年业绩情况。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邀请活动采取登记入库制,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登记入库,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登记入库资格。

  2.本次公开邀请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林州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反馈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林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