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持续推进全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市部署,我市2019年正式启动全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经过全市上下三年来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产权基础。为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确保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成果按时汇交,为规范开展日常登记颁证扎牢工作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我市城区一般控制区以外的区域。城区一般控制区为:1、翟阳线以西,占元大道以北,安姚公路以南,渠畔路以东。2、龙山街道、振林街道、桂园街道、开元街道和陵阳镇所有村庄。
二、工作内容
(一)补充完善发证对象。为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在2021年全市确定的农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对象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登记颁证信息成果,增补发证对象。要求各镇村严格履行职责,严把政策要求,按照不动产登记颁证规定,对权属合法、登记要件齐全的宅基地及房屋均未登记的,要尽快办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逾期不再集中受理并纳入日常工作。
(二)权利人申请登记。在公示公告基础上,各镇村要切实组织经镇村审批确定的发证对象,通过扫码登录“不动产登记便利平台”申请登记,逾期不再集中受理并纳入日常工作。
三、完成时间
(一)完善和增补发证对象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申请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0日。
四、收费标准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不收取费用,不增加群众负担,登记费(工本费)免收。
五、其他事宜
根据省市要求,我市将全面加强不动产登记乡镇延伸窗口建设,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日常登记工作。具体事宜,请与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2—6806968。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