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决定
索 引 号 01-0103-2025-0008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林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8-27
发文字号 林政〔2025〕4号 发布日期 2025-08-28
有 效 性 有效
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决定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5-08-28 09:47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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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26号)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市政府对2025630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州市突发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林政〔20158)等51件文件继续有效;

二、《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商贸流通企业财税扶持的通知林政〔201234)等23件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林州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林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