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决定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26号)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市政府对2025年6月30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州市突发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林政〔2015〕8号)等51件文件继续有效;
二、《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商贸流通企业财税扶持的通知》(林政〔2012〕34号)等23件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林州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林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