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2025.8.7
行政强制措施公示 | ||||
序号 | 案号 | 处罚对象 | 违法事实 | 是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1 | 林市监处罚〔2025〕x-23号 | 林州市开元街道亮明眼镜店 |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行为 | 是 |
2 | 林市监处罚〔2025〕x-59号 | 林州市仟禧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姚村二药店 |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 | 是 |
3 | 林市监处罚〔2025〕x-70号 | 万兆良 | 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等行为 | 是 |
4 | 林市监处罚〔2025〕x-80号 | 和庆培 | 经调查:当事人和庆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2025年1月22日和庆培从山西省壶关县购进了1000个煤球,购进价格为0.45元/个,以0.56元/个在茶店镇郝家窑村进行销售。截止查获之日未销售,货值金额560元,无违法所得。依据林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林环攻坚(2021)10号”通知,茶店镇郝家窑村为禁燃区。 | 是 |
林市监处罚〔2025〕x-144号 | 林州市开元街道大名眼镜销售店 | 2024年10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安阳市局工作交办单,依法对林州市开元街道大名眼镜销售店进行检查,在该店经营场所储存柜中发现有两瓶“保视宁.娇阳”软性亲水接触镜(注册号编号:国械注准20143162313,生产批号:H3208134),在该店经营场所未见悬挂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该店负责人称未办理。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