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林州法院决定对下列执行标的五万元以下的被执行人信息进行公布。
法院在此奉告:你们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有些执行标的仅仅数千元,完全具有履行能力,如仍拒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姓名:王海斌
案号:(2020)豫0581执268号
标的:9289元
住址:瓦窑南街
姓名:申晓波
案号:(2020)豫0581执273号
(2020)豫0581执311号
标的:13721元、15553.5元
住址:李庄村西台自然村中心街
姓名:杨俊红
案号:(2020)豫0581执307号
标的:10345元
住址:龙山区东街村
姓名:张广军
案号:(2020)豫0581执316号
标的:47975元
住址:横水镇马店村
姓名:马成龙
案号:(2020)豫0581执341号
标的:8145元
住址:横水镇九家庄村
姓名:李军伟
案号:(2020)豫0581执354号
标的:34480.5元
住址:横水镇九家庄村
姓名:房玺生
案号:(2020)豫0581执360号
标的:8815元
住址:合涧镇豆村
姓名:杨如军
案号:(2019)豫0581执1406号
标的:175.523万元及利息
住址:商业街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欠债不还的老赖,让人们深恶痛绝,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打击老赖,您的每一次扩散,就让“老赖”多一次曝光,增加申请人拿回钱的机会,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