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号议案的答复
尊敬的焦晓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政府对企业科技创新支持政策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12月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政策》,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除按国家规定给予支持外,省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安阳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6月30日,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林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林政办〔2021〕19号)文件,文件中明确了各级创新研发平台财政奖励资金。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研发平台给与10万元奖励。根据该文件,林州市发改委于2023年12月7日向林州市财政局送达了《关于拨付2020—2023年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奖励资金的函》,涉及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凤宝管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下一步,林州市发改委将会同林州市财政局积极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奖励资金尽快拨付。
非常感谢您对林州市科技创新支持政策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2024年6月7日
联系单位: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6166997
联 系 人:于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