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林州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通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04-06 15:58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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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2023〕2号

 

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林州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

修复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0〕34号)和《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林州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28日


 

 

 

林州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五院

2023年03月


前  言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以满足人民良好生态需求为总体目标,以生态建设为主战场,以维护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加快国土绿化,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大湿地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力度,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着力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支撑,为建设世界人文山水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规划》是对林州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的总体谋划和科学设计,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和实施有关重大工程建设规划的主要依据。


目  录

第一章  概况与形势 - 1 -

第一节  基础分析 - 1 -

第二节  生态修复工作成效 - 8 -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 10 -

第四节  主要生态问题 - 11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 16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6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16 -

第三节  规划目标与任务 - 18 -

第三章  生态修复格局 - 20 -

第一节  生态安全格局 - 20 -

第二节  区域修复布局 - 21 -

第三节  生态修复分区 - 22 -

第四节  重点修复区域 - 31 -

第四章  重点任务与安排 - 33 -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 - 34 -

第二节  地质灾害治理 - 38 -

第三节  森林生态修复 - 39 -

第四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 41 -

第五节  城镇空间生态修复 - 44 -

第五章  资金估算 - 45 -

第一节  资金估算 - 45 -

第二节  资金保障 - 46 -

第六章  综合效益分析 - 48 -

第一节  生态效益分析 - 48 -

第二节  经济效益分析 - 49 -

第三节  社会效益分析 - 50 -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52 -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 52 -

第二节  落实财务支撑 - 53 -

第三节  加强规划管控 - 53 -

第四节  强化规划衔接 - 54 -

第五节  加强产权激励 - 55 -

第六节  强化评估监管 - 56 -

第七节  鼓励公众参与 - 57 -



第一章  概况与形势

第一节  基础分析

一、自然地理概况

(一)地理区位

林州市位于河南省安阳市西部的太行山东麓,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3°37′—114°51′、北纬‘’35°40′—36°21′之间,西与山西省平顺、壶关两县毗邻,北临漳河、与河北省涉县隔河相望,东与殷都区、龙安区、鹤壁市淇县接壤,南与辉县市、卫辉市搭界。市境南北长74公里,东西宽29.4公里,总面积2061平方公里。

林州地处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处,晋豫鲁铁路、林长高速、鹤辉高速彻底打通了东西向交通;纵穿南北的石林高速、林桐高速将成为与京港澳高速并行的交通大动脉,两横一纵的高速公路架构和晋豫鲁铁路在林州三重交汇,使林州成为中原经济区与环渤海等经济区域合作共赢的北部门户,对区内经济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地形地貌

林州市域内群山林立,总地势为西高东低,高程在234~1632m之间,境内海拔最高处是四方垴,最低处位于五龙镇东北部。全市共有大小山头7658个,大型冲沟7845条。基本地貌分为西部中山区、南北低山区、东部丘陵区,山地丘陵占全市总面积的86%。在山地和丘陵之间自北向南分布着城关盆地、原康盆地、临淇盆地,共约28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4%。

 


(三)气候水文

1、气候

林州市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受当地特殊的地形地貌影响,构成了独特的山区气候特征,多年平均气温为12.7℃,无霜期190天,年日照时数2100~2300小时,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59.4毫米,由东向西逐渐增多。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冷热季和干湿季区别明显。春季多风少雨;夏季炎热,降水集中;秋季旱涝不均;冬季既干又冷。全年主导风向为南风(夏季)和东北风(冬季)。总的特点是:春暖、夏热、秋凉、冬寒。在各气象要素中,表现最突出的是寒暑变化幅度大,春季十年九旱,夏季暴雨成灾。

2、水文

林州市水源缺乏。境内的浊漳河、洹河、淅河、淇河四条河流,均属海河流域的漳卫河水系。除浊漳河水源较充沛外,其余均系季节性河流。另有一些山泉出露,亦多为季节性。

林州位于太行山地及华北平原的过渡地带,也是黄土高原的东沿。西部地壳以上升为主,而且侵蚀成密集的沟谷,太行山东侧断层较多,地壳十分破碎,又缺乏良好的含水层,因而强烈地排泄着浅层基岩中的裂隙水。石灰岩在林州分布广泛,在漫长的地质年代中,逐渐形成了地下岩溶,为地下水的运动创造了条件,使其绝大部分潜入更深地层,只有少量地下水上升为泉。因此造成林州地下水贫乏。林州较大的泉水主要出露于市境西部、南部较老的地层中,而中部地层中出露的泉水多为间歇性小泉。

(四)地质环境

区内西部山高谷深,崇山峻岭,中部地形平坦,东部丘陵沟壑纵横,地形破碎,地貌类型复杂多样;按其形态可分为西部北部中低山区,东部南部低山丘陵区及中部冲积平原区;中低山区构造较发育,崩滑等重力地貌发育,但无破坏性地震发生;区内出露的地层主要有前震旦系、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三叠系、新近系及第四系,岩体主要由石英砂岩、页岩、灰岩、白云岩、泥岩、砂岩等组成,土体主要为卵砾石层、黄土状土、碎石土、粘性土等组成;人类工程活动主要集中在平原丘陵区和河谷区。总体上讲,地质环境条件差,是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易发地区。

(五)土壤

林州市境内土壤类型多样,全市土壤类型分为为5个土类、32个土属、87个土种。其中褐土为境内面积最大、分布最广的1个土类,占土壤总面积的95.8%,遍及各个乡(镇);潮土占土壤总面积的2.25%,主要分布在漳、淇、淅3大河流界和城郊、姚村两个乡镇之间汇积的交接洼地;棕壤占土壤总面积的1.63%,主要发育在海拔1000~1500米的西部山顶的城郊、石板岩、任村3个乡(镇);山地草甸土占土壤总面积的0.15%,位于海拔1500米以上的中心平台,主要分布于西部山区四方垴和任村镇的石柱村所属山顶;水稻土是面积最小的1个土类,仅分布于淇河北岸的临淇镇南园村和姚村镇的三孝村。

二、自然资源概况

(一)土地资源

根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2020年林州市全市土地总面积206198.52公顷。农用地面积169576.36公顷,占比82.24%,其中耕地面积61502.64公顷,占比29.83%,林地面积97395.17公顷,占比47.23%;建设用地面积21773.42公顷,占比10.56%;其他土地面积14848.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0%,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12029.51公顷,占比5.83%。

(二)水资源

根据《2020年安阳市水资源公报》,2020年林州市年平均降水量559.3mm,折合水量11.5159亿m3;全市水资源总量1.8581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4917亿m3,折合年径流深72.4mm;地下水资源量1.3301亿m3,重复计算量0.9636亿m3;产水模数9.0万m3/km2,产水系数0.13。

(三)矿产资源及利用现状

林州市地处华北陆块南部,山西台隆与华北坳陷的过渡地带,地层发育比较齐全,岩浆活动频繁,构造活动比较强烈,形成了区内优越的成矿地质条件。林州市主要矿产资源呈地域性分布,水泥灰岩集中分布于水冶镇以西和林州市至山西公路以东的古生界地层展布区;白云岩赋存于奥陶系下统地层中,零星分布于磊口乡-林州市河顺镇一带;含钾砂岩页岩矿主要分布林州市任村镇西北牛岭山、盘龙山、马家岩和白家庄一带;铁矿煤矿主要分布在河顺镇、东岗镇、横水镇、黄华镇、东姚镇、采桑镇等。截止2020年末有采矿权18个,按矿种分为:铁矿7个,长石1个,石英岩1个,白云岩5个,建筑用花岗岩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2个。采矿用地864.29公顷。

三、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一)行政区划

林州市下辖振林街道、开元街道、龙山街道、桂圆街道4个街道办事处,临淇镇、姚村镇、河顺镇、任村镇、东姚镇、合涧镇、横水镇、陵阳镇、原康镇、五龙镇、采桑镇、东岗镇、桂林镇等16个城镇、1个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542个行政村,34个居委会,1747个自然村。

(二)社会经济现状

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560亿元,增长4.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亿元,增长10.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86元,增长3.6%;固定资产投资116.3亿元,增长3.4%。2019年首次位居全省前十;综合实力保持全省前列,荣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先进县(市),2018年荣评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先后荣获全省首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县(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河南省乡村振兴示范县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乡村振兴县域典型案例、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市)等称号。

四、生态系统现状

生态资源丰富,自然环境本底良好。境内生态系统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山地资源丰富,太行山山脉分布在市域西部及南北两端,山地面积占比约为30%,丘陵面积占比约为11%。全市拥有自然保护地8个,总面积55449公顷,占林州市国土总面积18.9%。其中,自然保护区1个,为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7个,其中地质公园2个、湿地公园1个、森林公园3个、风景名胜区1个,分别为:红旗渠林虑山国家地质公园;万宝山省级地质公园,大部分与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白泉省级森林公园,好地掌省级森林公园;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林虑山风景名胜区,基本与红旗渠-林虑山国家地质公园重叠。

生态保护重要性高,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根据《安阳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题研究,林州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重要区主要集中分布在太行山南段东麓,沿太行山脉自西向东延伸。林州市范围内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面积为23741.37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1.51%,主要分布在林州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弓上水库;生态保护重要区面积为120541.28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58.46%。主要分布在河南林州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林虑山风景名胜区和河南红旗渠·林虑山国家地质公园内建设用地及耕地集中连片区以外区域,以及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内核心景观区和生态保育区、淇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地。林州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适合人类生活。

国土空间整体开发条件适宜,宜居宜农。根据《安阳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题研究,全市种植业生产适宜区和一般适宜区面积为26477.34公顷和51066.70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2.84%和24.77%,主要分布在中部盆地;种植业生产不适宜区面积为77544.04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7.61%,不适宜区主要受坡度影响,分布在西部太行山山脉和中东部丘陵附近。城镇建设适宜区和一般适宜区面积为8361.16公顷和97077.26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4.05%和47.08%,主要分布在中部盆地;城镇建设不适宜区面积为73867.67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5.82%,不适宜区主要受地形、水环境、地质灾害危险性、区位优势度影响,分布在西部太行山山脉和中东部丘陵附近。种植业生产和城镇建设适宜区重叠区域较大,且二者都集中在西部太行山山脉和中东部丘陵区域。

 


第二节  生态修复工作成效

生态保护全面加强。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确定的土地、林业等各类约束性指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市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9925.7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36%。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完善,自然保护地8个,总面积55449公顷。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9173.3公顷的目标。

矿山生态修复全面推进。坚持把生态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落实矿山恢复治理主体责任,完成红旗渠沿线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5个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治理废弃矿山面积2.1万亩、恢复耕地200余亩、植树55万余株、种草1500多亩,总体完成2730.5公顷矿山生态修复。深入推进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完成营造林12.7万亩。加强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完成8个绿色矿山建设。

污染防治扎实推进。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快实施“四水同治”,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散乱污”综合整治,756家企业取缔到位,600余个专项治理、358个村14.2万户“双替代”完成;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通过验收,静脉产业园一期投产;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上升。开展“三清一净”“清四乱”“全域清河行动”,完成81个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饮用水环境综合整治,弓上水库、南谷洞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实施太行山绿化、森林围城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林木覆盖率达到44.3%,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市、省级森林城市。

城乡生态统筹推进。整治背街小巷700余条,美化墙体42万平米,强弱电入地80千米。大力实施城市绿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36%、绿地率35%、公园绿地234公顷。中华古板栗园、太行山森林运动公园、黄华河公园等建成迎客,林州淇淅河成功创建国家湿地公园。“全民动手、清洁家园”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100%。创建省级人居环境示范村21个、安阳市乡村振兴示范村24个。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河南省乡村振兴示范县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乡村振兴县域典型案例、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市)。

生态基础建设显著。南水北调安阳市西部调水、第三水厂扩建工程开工建设。20.6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小型水库除险加固54座,新建、治漏库塘152座,新打旱井、水窖1028眼,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2.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88.29平方公里,红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

但是,林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主要是:资源环境治理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压力较大;维护民生发展仍有差距,城市空间品质有待提升;支撑营商环境建设还有不足,自然资源的管理效能仍需提高。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是自然资源领域的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工作,必须顺应新时代要求,统筹谋划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逐步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生态保护修复,实行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保护修复重要生态系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和“生态林州"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然而,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空间进一步拓展将导致生态空间受到挤压,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压力不断加大;国家相继出台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控制生态退耕,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之我市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突出。

总之,生态修复困难与压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第四节  主要生态问题

一、生态空间

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不高。受地形影响,林州市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森林面积、森林蓄积主要分布在山区,山区林地面积占比在70%以上;全市小树多、大树少,纯林面积占比较大,林种、树种结构不合理;根据“林州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中幼龄林达61240.37公顷,面积过大,亟需抚育;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地已基本完成造林绿化,无林地主要分布在太行山石质低山丘陵区,林地后备资源开发难度大。

系统连通不畅,生物多样性存在减少风险。林州自然保护地主要分布于太行山南段东麓等生态极重要区域。该区域同时也靠近人类活动强烈区域,城镇、道路以及红旗渠的建设,使得部分生态系统被分割,生态廊道出现断点,生物多样性存在减少风险。

矿山历史遗留问题多,修复任务艰巨。由于历史时期对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区内历史遗留生态问题较多。截至目前,全市持证矿山11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厅下发我市废弃矿山282个图斑,通过详细摸底调查,处理重叠后全市废弃露天矿山共计191个图斑,总面积7859.71亩,分属林州市13个乡镇。其中需要辅助再生图斑100个,造成土地资源损毁4234.14亩,边坡受损、岩石裸露,地貌景观破坏、景观受损等生态问题突出。

地下水超采严重,制约产业发展。全市地下水超采严重,主要分布在林州市中部和东部,超采面积占林州市总面积的65.74%,近年来通过开展系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置换工程,面积占比下降至约41%,但超采区域依然较广,对生态环境、农业、城镇建设及区域发展均有较大的制约作用。

二、农业空间

耕地量少质差,制约生态农业发展。林州耕地具有面积少,坡耕地、中低等耕地占比高,农村耕地流出问题凸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极大程度制约了林州生态农业发展。林州实际耕地面积55496.94公顷,仅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6.91%,耕地资源有限。耕地质量国家利用等以中低等(9-11等)为主,占比达到89.21%,总体水平不高,耕地质量有待提升。农村耕地流出问题凸显,近10年来,全市耕地面积减少了3358.98公顷,主要原因有农业结构调整占用、撂荒自然成林、自然灾害损毁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坡耕地的工程性缺水问题比较突出,抗灾综合能力差,耕地利用效率较低、闲置率较高,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较低。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耕地存在退化风险。随着人口增长,工业化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以及农药、化肥的长期施用、畜禽养殖、农业固体废弃物处理不当等因素影响,使得部分地区面临农业面源污染,对当地农村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造成污染,耕地存在一定的退化风险。

耕地地力提升不快,土地集约化利用效率低。受地形影响,耕地主要分布林州市中部、东部以及南部地势平坦、海拔较低的盆地,中低山区的坡耕地比较零星破碎,不便于管理和集中播种与作业,农业种植结构单一,用养结合不足,造成地力提升速度较慢;同时土地流转的组织化、有序化水平不高,农用地种植很难形成规模化运作、机械化耕作,集约化利用水平总体上偏低,导致土地抛荒问题突出,大量农用地资源长期闲置。

村庄建设用地仍在增长且利用粗放。根据林州市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2010至2015年林州市乡村建设用地由13622.68公顷增长至14586.94公顷,净增长964.26公顷,2015至2020呈上下浮动的变化趋势,2020减少至13644.38公顷,但总体上较2010增加了21.70公顷,村庄建设用地总体上不减反增,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由73.96%减少至70.66%,仅减少了3.31个百分点,但2010至2020年林州市人口城镇化率呈直线上升趋势,由40.74%提升至56.78%,提升了16.04个百分点,乡村人口规模由46.78万人减少至41.09万人,减少了13.85个百分点,远高于村庄建设用地3.31个百分点的降低速度,城乡建设用结构相对于人口城镇化率十分不合理,于此同时,全市人均村庄用地由291.19m2/人增长至332.03m2/人,土地利用相对粗放,集约利用水平不增反降,高于国家标准。

三、城镇空间

城乡人居环境较为脆弱,人地矛盾突出。对于城市空间,绿色开敞空间与景观效果有待提升。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带来建设用地的快速扩张,难免会占用耕地、林地等其他土地,城市周边原有的部分植被、绿地被占用和破坏,绿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降低了城市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

城市蓝绿网连通不足。近年来城市快速扩张使得城市内部及周边生态空间减少,局部生态系统存在破碎化、孤岛化现象,城市内外生态系统连通性降低,开放空间等联系较弱,滨水绿化与园林地衔接不足。城市内部河湖的亲水空间建设不足。现状公共绿地以城镇绿地和公园为主,小游园和街头绿地数量较少,服务半径覆盖率较低。

存量低效用地仍然存在。用地指标紧张与土地粗放利用现象依然存在,一边是城市发展亟需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却有限,另一边旧城和低效产业用地依然存在,阻碍城市发展,影响居民生活水平和城市质量。

四、冲突区域

耕地、园地、林地交错区域,人为活动频繁,生态建设保护管理难度大,生态安全风险大。城镇、农业及生态空间之间缺少生态过渡带。城镇建设占用或破坏耕地、林地,补充耕地挤占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导致生态资源减少,生态空间缩小。随着新型城镇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道路、水系等改扩建,生态廊道绿化需要提高建设标准。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出的“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实现中部绿色崛起”的要求,锚定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的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目标定位,践行“两山”理念,以全面提升林州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为目标,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明确生态安全保护格局,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区划,确定生态修复规划分区和重大工程,促进林州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安阳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的目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规划制定和落实全过程,确保党在自然资源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战略引领,科学编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按照国家、河南和林州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要求推进规划编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基于充分调查评价和深入研究分析,统筹安排规划期内生态修复工作。

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改善农田生态系统质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本市域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系统状况,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研究提出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途径模式和保障措施。

统筹协调,加强衔接。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与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加强衔接。

充分论证,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多部门多领域协调联动,多方论证,发挥生态修复在社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调节、支撑和保障作用,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第三节  规划目标与任务

一、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结合林州市“世界人文山水城市”发展计划,助力安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促进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使南太行山地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工业源、移动源、面源”三源齐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

——至2025年,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消除,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乡水系治理基本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要成效。完成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保到2025年实现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矿山入库率达到100%。初步形成“山水生态与人文城市”的框架,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至2035年,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成世界人文山水城市。山体、河流、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农业农村生态空间和城市绿色生态空间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生态环境得到优化,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以自然保护地体系为主的生态空间保持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局面基本形成,建成南太行绿色高质量的美丽国土空间。

林州市生态修复主要指标包括生态质量类、修复治理两类2个类别10个指标项。

表2-1 林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指标表

序号

指标

分类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

2035年

属性

1

生态

质量提升指标

森林覆盖率

%

30.53

30.7

不降低

约束性

2

林木蓄积量

万立方米

301

310

持续

增长

预期性

3

湿地保护率

%

41

50

52

约束性

4

自然保护地

面积占比

%

18.9

18.9

不降低

约束性

5

城市人均

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11.03

12

持续

增长

预期性

6

修复治理工程指标

绿色矿山占大中型生产矿山比例

%

60

100

100

约束性

7

完成废弃矿山

治理面积

公顷

2730.50

[3335.74]

持续

增长

约束性

8

新增水土流失

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

公里

/

50

/

预期性

9

重要生态廊道

修复或建设面积

万亩

/

1.05

/

预期性

10

高标准农田

保有量

万亩

12

12.6

/

预期性

注:1.林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深化完善中,涉及土地相关指标国家尚未明确,未来以国家批复的林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为准。

2.[  ]为累计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稳固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大力开展森林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树种结构,改善林相景观,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山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态质量大幅提升。

(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

“三区两线”历史遗留露天矿山为重点,推进破损山体、露天采场和废弃矿井生态修复。

(三)保护和修复湿地生态系统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取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等措施,有效恢复退化湿地;开展自然湿地修复、植被恢复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恢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农田生态修复

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保护乡村自然景观,传承历史文脉,改善农田及周边生态环境,维持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五)改善和提升城市生态系统

依托城市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生态系统,科学开展城市综合修复,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构建完整连贯的城市绿地系统,打通城市内部的水系、绿地和城市外围河湖、森林、耕地,完善生态网络。

第三章  生态修复格局

第一节  生态安全格局

依托林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基于生态系统评价,统筹考虑“点、线、面”生态网络的完整性,构建“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区”的生态安全格局。

保育生态屏障。以太行山保护与修复为核心,突出生态防护功能,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合理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探索“两山”转化实现路径。

联通生态廊道。以河流水系、城市干道保护与建设为核心,着力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的连通性,提升生态带之间、生态带与大型自然斑块之间的生态夹点环境质量,保障大尺度连续线性生态空间的安全性,共同形成串联市域重要生态地区的生态廊道。

保障盆地城镇及农业生态安全。处理好宜耕宜建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改善农业生产环境质量,保障农田生态系统安全,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农田生态系统质量。

第二节  区域修复布局

在筑牢“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区”生态安全格局基础上,依据林州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系统脆弱性、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问题诊断结果,遵循自然地理格局,面向生态修复2035年目标,构筑“一屏两区两带多廊道”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

一屏:构建以西部太行山、北部万宝山自然保护区、南部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及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为主题构建林州市西部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区,构筑美丽林州绿色本底;

两区:以林州市区为主体的城镇生态功能提升区,优化城市内部空间布局,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品质提升。以城关盆地、原康盆地、临淇盆地为重点的林州市农业生态质量提升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挖潜乡村低效用地,大幅提升农田生态系统质量,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改善提升生态质量功能;

两带多廊道:洹河生态安全保育带,淇淅河生态安全保育带两条生态带,以及其他铁路、公路、河渠等组成的多廊道网络,延续整体山水格局与空间肌理,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第三节  生态修复分区

基于区域的生态功能重要性、主体功能定位、生态保护红线以及重要生态问题分布格局,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以及生态功能区划、流域单元分区等,落实河南省生态修复总体布局,按照安阳市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4个生态修复分区。

 

 


表3-1 林州市生态修复分区一览表

分区名称

涉及行政管理区

主要任务

太行山地生态

屏障区

合涧镇、原康镇、茶店镇、临淇镇、五龙镇、桂林镇、采桑镇、东姚镇、河顺镇、姚村镇、任村镇、东岗镇、石板岩镇、黄华镇

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全面提升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

城市生态功能

提升区

林州市区

优化城市内部空间布局,加快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品质提升,提升人居环境。

农业生态质量提升区

姚村镇、陵阳镇、横水镇、河顺镇的申村和南郭家庄村、临淇镇、五龙镇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挖潜乡村低效用地,大幅提升农田生态系统质量,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改善提升生态质量功能。

洹河生态安全保育带、淇淅河生态安全保育带

横水镇、姚村镇、陵阳镇

合涧镇、原康镇、临淇镇、五龙镇、桂林镇

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廊道和生态休闲景观长廊,留足生态缓冲空间。按照因形就势原则,对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进行综合治理,开展水生态修复,推进退耕还河、还林、还湿,防治水污染。

一、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区

区域范围: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区涉及林州市合涧镇、原康镇、茶店镇、临淇镇、五龙镇、桂林镇、采桑镇、东姚镇、河顺镇、姚村镇、任村镇、东岗镇、石板岩镇、黄华镇13个乡镇,面积1299.63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63.03%。

自然生态状况:该区地处太行山东麓,以山地丘陵地形为主,山林资源丰富。该区包括林虑山风景名胜区,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市域南部临淇境内的万泉湖风景区和五龙境内的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南谷洞水库,弓上水库,马家岩水库和盘石头水库,浊漳河,洹河,淅河,淇河及其支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森林覆盖率高,生物多样性丰富。该区域地势及海拔变化差别较大,是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集中分布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区,生态资源相对稳定。

 


区域存在的生态问题主要包括森林质量不高、矿山环境破坏、地质灾害多发、生物多样性受损等问题。

功能定位:提升森林质量、水源涵养能力、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

发展重点与举措:以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维护、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和山体灾害防治为主,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本土物种保护,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探索建设太行山国家公园。建设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休闲康养基地;限制该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大力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治理,恢复地表植被和地表景观,消除地质灾害威胁,解决矿山地下水位下降的问题;提高森林质量,提高阔叶林、复层林、混交林和成熟林的占比。

二、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区

区域范围:本区域包括林州市中心城区全域,包括开元街道、龙山街道、振林街道、桂园街道四个街道,总面积71.19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3.45%。

自然生态状况:本区范围位于城关盆地中部,地势平坦开阔,符合城镇建设要求,是林州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人口分布较多,城镇和村庄建设密集,境内交通四通八达,工商业分布密集,同时也是林州旅游业的集散中心,人口流动较大。

功能定位: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拓展生态空间,提升生态服务价值,改善人居环境

发展重点与举措:以“提高生态韧性,建设宜居城区”为目标,以公园绿地、小游园、小区绿化、城市道路绿地建设为突破,新建蜜蜂山公园、黄华公园、桃源渡槽公园,加快滨河绿地、道路绿化和防护绿地建设,构建蓝绿生态网络体系;持续推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提升城市功能;积极稳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更新、完善基础设施,统筹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依法处置闲置土地,鼓励盘活存量用地,推进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和集约利用。严格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保存地域人文魅力空间,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三、农业生态质量提升区

区域范围:本区域包括姚村镇、陵阳镇、河顺镇、横水镇、临淇镇、五龙镇、黄华镇东部、原康镇东北部、桂林镇中部、东姚镇西北部等,土地总面积691.16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33.51%。

自然生态状况:在山地和丘陵之间自北向南分布着城关盆地、原康盆地、临淇盆地,人口密集、农业资源集中、交通便利,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脉络和核心纽带,同时也是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

区域存在的生态问题主要是耕地、基本农田质量不高,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城镇发展挤占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存在水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的可能。

功能定位:提升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乡村振兴。

发展重点与举措: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为主攻方向,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修复,进行系统修复。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农田质量;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大对废弃矿山的治理力度,加强防治矿山地质灾害,修复地形地貌景观和土地资源,加强对矿山含水层的保护与监测,以及废水、废渣的治理;因地制宜,科学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和绿色乡村建设,建成乡村绿化示范村434个,绿化示范村达标率达到80%,村庄整体绿化率达到35%以上,建成100个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森林乡村。

 


四、洹河、淇淅河生态保育带

区域范围:洹河发源于林虑山东麓,干流自林州姚村清泉寺起,涉及姚村、横水、河顺、采桑、合涧、东姚等乡镇。淇淅河流域内有合涧、原康、临淇、五龙、桂林等乡镇。

自然生态状况:洹河在林州境内长约40公里,流域面积约84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1.05%。洹河流经林州境内主要补给来源于大气降水和上游岩溶地区的泉水。上游流经于太行山麓,河床窄、纵坡大,流经城关盆地,地势坦荡,河床较宽,纵坡较小,易发生洪水灾害。

淇淅河流域呈不规则叶形,分南北两支,南支名为淇河,北支名淅河,在林州流域面积80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9.4%。淇河水源较充沛,是林州南部人民饮用水和农业用水的重要水源,年平均径流量为4.8亿立方米。淅河流域地形复杂,合涧村以上河床较陡,两岸冲沟发育,合涧村以下河床略为平坦。降水是地表径流的主要来源,多集中在汛期。

区域存在的生态问题主要是河道未系统治理,已治理段标准不高,河道治理工作受河道内外耕地的制约。

功能定位:林州市未来本着“高水高用、优水优用”的原则,实行清洁生产,保护和涵养水源,淇河水源较充沛,是林州市南部人民饮用水和农业用水的重要水源,配合南水北调水和红旗渠水筑牢林州市供水网络;红旗渠引水主要供农业用水,充分用足南水北调水,尽量多用淇河水;地下水为应急或战略储备水源,加大再生水回用;置换弓上水库、南谷洞水库为当地乡镇生活和农业用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增强水源涵养能力,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严格控制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规模及新增用水需求,走清洁型高精尖低碳绿色发展之路。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改善了水系环境,形成“水清、岸绿、景美、游畅”的水系新景观,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发展重点与举措:坚持以水润城,加快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品质提升。深入实施碧水工程,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河道湿地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沿线天然湿地保护;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防护林和小型蓄水保护工程,全面推进水源涵养和水质量保护行动,围绕红旗渠、黄华河、桃园河、洹河,加快构建“一渠三河、互联互通、水清岸绿”的城市大水系,重点推进黄华河、桃园河、洹河河道整治,打造太行水乡、豫北江南。“十四五”末,基本实现“一城青山半城湖”的生动图景,2025年,漳河、洹河、淇河、淅河等河流宜绿化地段95%以上。在淇淅河湿地公园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形成生态湿地。

五、多廊道

范围:除两带以外河流、干渠,包括红旗渠、漳河等。

发展重点与举措:以河渠为骨架,在其两侧营造防护林带,河沟渠林相结合,打造全市水相连、林相接的生态廊道网络。

 


第四节  重点修复区域

将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网络构建中的基础生态屏障、核心源地和重要生态廊道、关键生态节点,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高、生态敏感性高或生态系统恢复力弱的区域,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对市域生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地区(重要山脉、河流、水库,跨市共用水域空间等),全市生态问题诊断中迫切修复的区域,划为全市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将全市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划分为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4类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第四章  重点任务与安排

根据林州市自然环境现状、识别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建立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结合太行山地生态屏障区,城镇生态功能提升区,洹河生态安全保育带,淇淅河生态安全保育带4大分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地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森林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4项任务。

表4-1 生态修复主要任务一览表

主要任务

子任务

一、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绿色矿山建设

废弃矿山治理

二、地质灾害防治

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

地质灾害与孕灾地质条件、承灾体调查

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

防灾减灾

三、森林生态修复

中幼林抚育

廊道绿化

绿化造林

森林病害防治

四、国土综合整治

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村环境整治

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依据规划目标和任务,按照工程分布相对集中、整治类型相对综合、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综合效益相对较强的原则,规划期内共部署4大类10个工程。按类型划分,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类项目3个,地质灾害治理类项目2个,森林生态修复类项目4个,国土综合整治类项目1个。工程项目共涉及资金19224.20万元,其中近期(2021-2025年)4864.87万元,中远期(2026-2035年)14359.33万元。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

一、重点建设任务

针对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和土地损毁等问题,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遵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建则建的原则,采取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再现、生物多样性重组等措施,统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和生产矿山的生态保护修复,恢复和提升矿区生态功能,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时要  严禁借生态修复项目名义违法使用各类土地。对于生产矿山,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修复,要将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利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实施,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一)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全面禁止在生态重点保护区内进行固体矿产开发活动,加强矿产开发区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严控矿山数量,防止过度开采。重点加强陵阳镇、龙山街道、河顺镇、横水镇、东姚镇、河顺镇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布局,集约高效开发利用矿山资源。加强在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综合防治,减轻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二)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通过对采矿环境、堆场、办公环境、各环节污染进行综合整治,美化矿容矿貌。优化绿色矿山建设内容,探索不同类型矿山绿色开发新模式,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探索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绿色矿业发展。

(三)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

全面开展对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现存的废弃矿山进行治理,根据废弃矿山类型、规模、影响破坏程度、周边环境条件及治理难易程度等制定整治计划,因矿施策、分类治理、依法用地;推进废弃矿地综合利用及土地复垦,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原则,因矿制宜,优化治理,实现新增土地、景观再造、地质灾害防治等综合成效,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重点加强姚村镇、河顺镇、龙山街道、横水镇、采桑镇、合涧镇、黄华镇、东岗镇、任村镇、东姚镇、临淇镇、茶店镇、桂圆街道,13个乡镇以及中心城区及周边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

二、重点建设工程

(一)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图斑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工程措施,从源头进行生态破坏控制,助力矿山生态恢复,实现生态系统正向演替。

专栏1: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类重点工程

1.自然恢复图斑

——图斑个数:85个;

——实施范围:废弃矿山77个,河道采砂损毁8个,3553.19亩;

——主要建设内容:场地平整、矿坑填埋、客土覆盖、撒播草籽、施肥。

2.辅助再生图斑

——图斑个数:100个

——实施范围:废弃矿山83个,生产矿山11个;河道采砂损毁6个,4234.14亩;

——主要建设内容:护坡、场地平整、矿坑填埋、客土覆盖、绿化植树、导流沟等。

3.转型利用图斑

——图斑个数:6个

——实施范围:废弃矿山1个,建设类损毁5个,72.38亩;

——主要建设内容:用于农业生产,或恢复为城乡建设用地用于各类建设活动。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图斑投资估算:2525.61万元。

专栏2: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EPC项目

——图斑个数:4个

——实施范围:共包含5个治理区,林州市横水镇小崔脑废弃灰岩矿治理区、林州市东下洹废弃灰岩矿治理区、林州市龙山街道井院废弃灰岩矿治理区、林州市桂园街道蒋里村废弃灰岩矿治理区、林州市桂园街道石家壑村废弃灰岩矿治理区,治理面积约18hm2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采用危岩清除、废渣清理、削坡工程、浆砌石挡土墙、浆砌石排水沟、覆土、绿化、养护等工程措施,消除该区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隐患,修复生态环境。预计恢复林地17.09hm2

——投资估算:3804.87万元。

(二)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工程措施,从源头进行生态破坏控制,助力矿山生态恢复,实现生态系统正向演替。

专栏3:有责任主体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类重点工程

1.有责任主体露天矿山

——项目个数:4个

——实施范围:林州市焦家屯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林州市横水镇小崔脑鑫鑫石料厂、林州市洹龙石料厂、林州市东丰建材厂,治理面积13.7公顷

——主要建设内容:用于农业生产,或恢复为城乡建设用地用于各类建设活动。

——投资估算:1633.72万元。

第二节  地质灾害治理

一、重点建设任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生态措施结合,取得工程治理效果与生态功能恢复双效果。对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地质灾害灾害隐患点,采取削坡、锚固、挡墙、护坡、排水、加固、绿化等一系列工程措施消除隐患和危害,恢复地质环境。严控地下水开采,加强对地面沉降敏感区的地面沉降防治,预防地下水空间开发、基坑降排水和大面积堆载等建设工程引发地面沉降。重点加强任村镇、石板岩镇、五龙镇、临淇镇、任村镇、姚村镇、河顺镇、黄华镇、合涧镇、东姚镇的地质灾害防治。

二、重点建设工程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生态措施结合,取得工程治理效果与生态功能恢复双效果。

 

专栏3:地质灾害治理类重点工程

1.河南省林州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

——实施区域:林州市全域

——主要建设内容:1:1000工程地质剖面测量不少于20.25km、1:1万专项地质灾害测量不少于88.06km2、1:5万专项地质灾害测量不少于792.54km2、1:1万遥感解译、工程地质钻探不少于325.82m、岩土试验不少于50件等。

——投资估算:省财政160万元

2.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项目个数:8个

——实施范围:林州市横水镇吴家井村滑坡治理项目、太行大峡谷周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林州市五龙镇长坡村崩塌治理项目、林州市临淇镇占元村滑坡治理项目、红旗渠沿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保护项目、林州市河顺镇王家沟村滑坡治理项目、林州市黄华镇郭家园村滑坡治理项目、林州市南部“三区两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用于农业生产,或恢复为城乡建设用地用于各类建设活动。

——投资估算:10200万元。

第三节  森林生态修复

一、重点建设任务

太行山地森林生态涵养区,是森林植被比较集中区域,主要构建安阳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严格保护好现有森林植被,加大太行山造林绿化,加强受损区域植被恢复,依托太行山、红旗渠等开展森林生态旅游。

(一)保护原生植被与重建生境

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提高生态承载力,全面保护森林、湿地资源,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结构,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加强受损区域植被恢复,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进一步巩固我市林业建设水平,确保实现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

(二)建立高质量生态体系

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推进太行山绿化、国储林、绿色生态廊道、河道绿化、山区造林绿化等工程,完成造林12.7亩,森林抚育10万亩,发展经济林0.5万亩,改培1万亩。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绿化率达到90%以上,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全部绿化;县乡道路、旅游通道宜绿化里程95%以上;漳河、淇河、洹河、淅河等河流宜绿化地段95%以上;建设乡村绿化示范村434个,全市乡村绿化示范村达标率达到80%,村庄整体绿化率达到35%以上,建成100个国家级、省级森林乡村。高标准建设林州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推进万宝山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

二、重点建设工程

十四五期间,我市规划完成造林12.7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造林包括廊道绿化0.2万亩,山区生态林4.5万亩(植苗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国储林工程8万亩。

 

专栏4:“十四五”生态建设重大项目

1、廊道绿化工程。生态廊道工程5年规划总里程350公里,折合面积0.2万亩,涉及全市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旅游公路、主要河道。

(1)道路绿化。2023年完成全部县乡道路、旅游通道绿化;2024年完成林桐高速廊道绿化任务。

(2)河道绿化。2024年前完成洹河、淇河、淅河、漳河等主要河道绿化。

2、山区造林绿化工程。抓好太行山区困难地造林、财政造林补贴等国省重点林业工程,5年完成营造林4.5万亩。其中植苗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植苗造林主要在中部和东部的低山丘陵区的宜林荒山上进行,重点营造水土保持林。封山育林主要在西部、北部、南部山区进行,对坡地较大、立地条件较差的疏林地、宜林地和灌木林地采用封山育林的方式,促进林木生长。

3、森林抚育项目。抓好国省工程、国储林和市县工程抚育,5年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0万亩。抚育主要针对山区栎类、油松林和重点廊道绿化进行,工程重点安排在石板岩、原康、黄华、合涧、任村、姚村、临淇、五龙、横水等乡镇,要加大抚育技术培训力度,组织专业队进行作业。

4、国储林工程(新造林)。十四五期间完成国储林新造林8万亩。

第四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一、重点建设任务

针对农村地区农地斑块破碎化、农村建设用地粗放、人居环境不优、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大力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农用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及未利用地开发等,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促进耕地绿色生产、生态产品供给、农民居住的协调发展,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产品生产能力,优化乡村人居环境。对污染土地,重点做好源头控制,轻度污染以预防为主,中度污染以控制为主,重度污染以修复治理为主。

(一)深入开展农用地整理,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1.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实施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和改造;实施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建成一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化农业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农田,加快优质耕地规模化和集聚化,为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化农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土壤环境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包括化肥农药减量控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灌溉水水质管理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通过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措施等方法治理土壤污染,开展以调节农田土壤酸碱度为核心的土壤环境改良工程,改善酸化土壤PH值;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善农田土壤环境,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农地生态景观塑造

保护、重建和提升农地生态景观功能,维护自然山水格局,顺应地形地貌,实施精细化、生态景观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生态系统稳定性,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沟、渠、路、边坡综合治理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优化农田生态景观。充分挖掘农耕文化的主要内核、形成过程、组成元素和表现形式,融入农地整理的方方面面,再现当地特色农耕文化场景,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二)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新农村

1.推进农村居民点撤并复垦

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优化村庄用地布局,逐步对“小、闲、散、远”及发展潜力较弱的农村居民点实施撤并复垦,引导人口、资源要素向城镇和中心村流动,集中力量建设区位优势好、辐射能力强、经济基础好、人口规模较大、设施配套全的村庄集聚点;同时,将农村居民点复垦后与周边耕地进行集中连片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引导农业规模化经营。

2.加强村庄闲置、低效用地盘活

严格落实在宅基地管理政策,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盘活村庄闲置、低效用地,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商业、办公等复合利用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强村庄产业用地整理,鼓励高消耗、低产出的工业企业“退二进三”“退散进集”,利用腾退出的用地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激励办法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3.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城乡、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继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配套农村道路建设、自来水供给、污水处理、公共交通、宽带网络、电气等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农村文化、体育、卫生、娱乐、培训、托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消防等防灾设施,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4.深化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深化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垃圾收集、污水处理普及率;加快河沟池塘的清淤和生态化治理,改造建设公共厕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民危房改造,拆除农村违章搭建、破旧损坏的建筑;对村落空间进行整体美化,加强村内道路、公共空间、庭院空间的景观提升和绿化改造。

二、重点建设工程

推进“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于一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农村振兴。规划林州市合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1个项目,总投资900万元。

专栏5:国土综合整治类重点工程

1.2021年度林州市合涧镇0.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实施区域:合涧镇

——主要建设内容:木纂村、马军池村高标准农田建设0.6万亩。

——投资估算:900万元。

第五节  城镇空间生态修复

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构建蓝绿生态网络体系,规划形成“一带三廊八心多点”的绿地系统结构。“一带”是指沿东外环路方向由龙头山、蜜蜂山等山体组成的生态绿带。“三廊”是指沿洹河、马肩河和十二支渠形成的三条滨水绿廊。“八心”是指城市的八个综合公园。“多点”是指分散于城市各组团的街头小游园。

以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为抓手,统筹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补充配套,提升城市功能,建设“世界人文山水城市”。


第五章  资金估算

第一节  资金估算

一、估算范围

投资估算包括本次规划的所有项目,共4类10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他费用等。

二、估算依据

1.收集的相关规划、计划等基础资料;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豫财综〔2014〕80号);

3.林州市近3年营造林投资调研成果、现阶段工资水平、生产资料物价水平、劳动力市场情况、周边城市园林绿化投资定额标准等;

4.河南省建设工程有关文件。

三、估算结果

项目总投资19224.20万元。按建设期限分,近期投资4864.87万元,中远期投资14359.33万元,近、中远期比例1:3。按类型划分,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类项目4159.33万元,占总投资的41.43%;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10360万元,占总投资的53.89%;国土综合整治类项目900万元,占总投资的4.68%。

第二节  资金保障

一、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建立上下联动的财政资金保障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归并和规范现有保护修复补偿渠道,构建科学合理的差异化利益补偿标准,稳定国土整治修复专项资金投入;同时积极探索资源资产化运作、个人资本参与、企业投资经营、业主承包开发、共同投资管理办法,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二、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通过自然资源政策激励,如土地使用权等,吸引社会各方投入,探索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通过设立绿色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融资贴息、生态用地占卜平衡机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生态修复领域。通过财政资金示范,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生态保护补偿领域,实现自然资源价值。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全社会生态共治共建共享。

三、健全财税金融机制

采取设立基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国土整治修复;加强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健立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机制,有效保障相关贷款需求,优先给予优惠贷款利率,降低利用金融资金开展整治修复的贷款成本,为社会投资提供长期稳定的融资支持。


第六章  综合效益分析

随着规划的深人实施,林州市生态资源质量水平将逐步提高,生态安全屏障带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防灾减灾能力、生态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产生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一节  生态效益分析

(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规划的实施将带来城乡绿地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提供的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维护与提升,从而大大降低区域生态功能面临的地表植被破坏,以及森林、农田生态系统的退化、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风险,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

(二)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环境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SO2、NO2、可吸入颗粒物等排放将得到有效遏制,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污染得到进一步治理,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土地利用从粗放走向集约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环境不断改善;固体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理。为健康、高效、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经济效益分析

(一)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从林州的经济和产业发展来看,通过传统产业的低碳化、绿色化改造,推动化工、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生态旅游和现代物流的生态低碳发展,积极发展绿色工业、绿色农业和绿色服务业,不断优化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使林州走上生态安全与经济发展并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将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融入区域产业转型深度调整和转型攻关,发展林下经济、珍贵树种和森林旅游、森林文化高端服务业等绿色生态产业,培育林业产业新业态,调整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绿色转型。

(二)提高森林经济产出和效益

通过保护和恢复森林,可增加森林覆盖率2.1%,增加森林活立木蓄积量,从而增加林产品总值和可交易碳汇值,森林的整体经济效显著提升。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快速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带动旅游业经济增长,创造出更多的绿色GDP,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增强城市投资吸引力和竞争力

规划的实施,可提高维护生态安全的能力,提升林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将使投资环境显著优化,“生态林州”将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广为传播,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城市投资吸引力和竞争力,使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给林州市经济发展带来强劲的活力,实现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四)增加建设用地供给,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通过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可以挖掘城市建设用地内在潜力,提升城市承载力,提高对于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用地的保障能力,改善人居环境;通过乡村建设用地整治,一方面可以补充耕地指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再者可以通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拓宽乡村收入来源、助力乡村振兴。

第三节  社会效益分析

(一)社会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将显著提升

通过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大幅增加生活空间、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乡村绿化覆盖率将得到稳步提升。城乡要素实现空间上的有效耦合,实现城市与乡村在功能上的互补,城乡社会人口分布格局进一步优化,创造既能充分利用和享受现代城市生活又具有自然和田园之美的理想家园。

(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将显著增强

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投资将形成非常稀缺的生态资本和绿色生态基础设施,既可以满足人们对清洁空气、洁净饮水、良好空气、优美环境等生态产品的消费需求,又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在生态投资、绿色消费的双重驱动下,区域社会经济进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道路。

(三)丰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载体

规划在重点区域进行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森林植被将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建设,将成为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宜教的重要基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

(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实施以典型示范、展览展示、自然教育、参与体验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实施政府主导,落实地方责任。建立由林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协调,水利、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联合执行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为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管理职能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项目实施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技术骨干力量为成员组成的管理机构,各镇、办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的具体施工、协调和管理工作。

实行系统管理,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管理机制。强化政府部门对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认识,建立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和统一监管机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打破部门分割现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管理合力,协同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明确各管理部门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与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建立统一的监管机制,包括统一的监管平台、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各部门责任主体实行统一评价与考核。

第二节  落实财务支撑

落实财税支持。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益林,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纳入公益林区划的,可以同等享受相关政府补助政策。

落实金融扶持。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按市场化原则为项目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推动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模式,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的投资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技术领先、综合服务能力强的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资源资产。健全森林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和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保价值、保产量、保收入的特色经济林和林木种苗保险试点,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完善灾害风险防控和分散机制。

第三节  加强规划管控

积极落实上位规划指引安排。根据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探索实施生态修复评估制度。

镇、区级政府应将生态保护修复和相关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约束条件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态保护修复区域内各类空间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项目范围内涉及零散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需要空间置换和布局优化的,可纳入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一并依法审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等法定审批事项的,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项目完成后,通过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统一调整土地用途,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调整土地用途文件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合理利用资源。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其工程设计,对于合理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以及优质表土和乡土植物,允许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纳入成本管理;如有剩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处置,并保障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合理收益。

第四节  强化规划衔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构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专项规划,具有承上启下的规划传导作用,对上要衔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三条控制线,落实和深化省、市级保护修复规划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做出具体安排;对下统筹、管控和指引详细规划,指导详细规划的落地;同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涵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多个生态要素,各生态要素的主管部门都已开展了系统的策略和规划,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制定“三线一单”,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水利部门编制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林业部门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等,因此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筹下协同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农村农业等相关部门,有序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和重大工程建设

第五节  加强产权激励

完善产权激励政策。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其中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对社会资本投入并完成修复的国有建设用地,拟用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该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在公开竞争中具有优先权。修复后新增的集体农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经营权依法流转给生态保护修复主体。修复后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规划的,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使用权。社会资本投资修复并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在完成修复任务后,可依法依规流转并获得相应收益。

建立健全自然、农田、城镇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激励机制。健全以社会捐赠方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制度,鼓励参与自然保护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开展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试点,引导社会资本科学编制简易森林经营方案,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审批可依法依规自主采伐;采伐经济林、能源林、竹林以及非林地上的林木,可依据森林经营方案或规划自行设计,依法依规自主决定采伐林龄和方式。

第六节  强化评估监管

加强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密性信息外,林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的中央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省级补贴资金、市、县政府配套资金的使用进行公开公示,并根据资金分配管理流程,对专项资金实行全链条公开,公开内容涵盖专项资金目录、管理制度、申报指南、分配公式和因素、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等,使各方面能够全面、完整地获取专项资金信息。

健全监督机制。丰富生态环境保护公众监督形式,保障和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和环境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公众参与的环境后督察和后评估机制。搭建多样化的信息交流渠道和平台,以电视、网络、报刊、问卷、听证会、座谈会、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

第七节  鼓励公众参与

制定奖惩措施,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民营林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引导和激发社会主体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积极性。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对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项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应有的奖励,鼓励公众参与,不断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项目工作的全民参与度。努力回应人民关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总抓手,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增加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获得感。

加强科学普及、素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普及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地理学、环境科学等相关科学的知识,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环境意识,为方案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进共建共享,积极引导全市上下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渠道和机制。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监督作用,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建立统一有力的监管体系。积极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调动和发挥各类组织参与生态保护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促进各个阶层,尤其是管理者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解,摒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对立的错误观点。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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