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林州市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窗制度》的通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1-11-10 11:09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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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林州市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窗制度》的通知

 

林自规2021160号  

 

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提高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现将《林州市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窗制度》印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林州市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窗制度》

 

 

2021年11月10日

 

 

林州市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窗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更加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提升林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是指为特定对象所提供的服务通道和服务形式,是以“依法依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效率”为原则,为企业创造良好的不动产登记环境。

第三条 “企业专窗”服务对象:申请人双方均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或受让方、抵押人或债务人一方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 “企业专窗”服务业务范围:企业专窗可办理涉企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并为企业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咨询服务。

第五条 服务承诺:

1、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线下可直接到市民中心二楼企业服务专窗办公室办理业务,享受即时受理、专人对接服务。

2、会审相关资料齐全的业务,在确保登记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在企业服务专窗办公室办理时限由1天办结提升到即时办结;会审相关资料非必备要件缺失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企业承诺、容缺办理”方式予以及时处理;会审相关资料必备要件缺失的,会审人员现场给企业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补齐材料后即时办结。

3、企业不要求现场办结并领取权证的,企业服务专窗提供免费邮寄送达服务。

4、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企业之间转移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登记成本,提升企业获得感、满足感。

第六条 本制度自2021年11月10日起执行,相关解释及咨询服务电话:0372--609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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