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暨
进一步加强地籍图更新查询工作的通知
林自规登〔2019〕21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阅门槛,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现就不动产登记信息以及地籍图更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一)丰富查询渠道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登记中心微信服务平台、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及自助查询机等多种渠道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二) 企业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
进一步扩展查询服务范围,在自然人可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基础上,新增企业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服务。企业委托代理人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代理人应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提交委托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记载委托查询不动产资料事项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通过后,代理人可查询企业名下在全市已登记的全部不动产登记信息。
(三) 加强查询结果利用管理
查询申请人应当承诺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目的,不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进一步加强地籍图更新查询工作
(一)优化地籍图更新工作流程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地籍变更测量、地籍修测等工作时,要按照“数据共享、高效服务、规范统一”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收件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凡是能够通过登记系统数据库、权籍系统数据库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二) 按时完成地籍图更新有关工作
与地籍图更新有关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时限内完成,确保地籍图的实时更新;具备条件的,应努力缩短办理时间,积极提升更新效率。确保地籍图公开查询时,为申请人提供现势的地籍图资料。
(三) 畅通查阅渠道
地籍图是不动产登记资料的重要内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资料查阅的规定,做好地籍图的对外查阅工作,通过窗口查询等渠道,为申请人免费提供现势地籍图资料。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