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林州市推进“互联网+不动 产登记”优化“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1-02-27 11:03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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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林州市推进“互联网+不动

产登记”优化“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林自规登〔2021〕10号

 

市财政、住建、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司法、市民中心、各银行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林州市《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一网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经提请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林州市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一网通办”实施方案》 

                                                                                                                                                                      2021年2月26日

 

林州市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优化“一网通办”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55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一网通办”,融合线上和线下“一窗办事”平台,切实提高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程再造,优化“一窗办理”

(一)融合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工作举措,优化开始办理到领取证书的全流程改造,通过多维度、多层次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实现申请登记只需一种方式(一个窗口)、一套资料、一个环节、一次办结的目标。一是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二是集成统一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实现线上“一窗”和线下“一窗”融合衔接,三是与税收征管等系统无缝衔接,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并行办理、依法衔接、一网通办,杜绝“进多站、跑多网”。

(二)实现“一窗办理、一小时办结”。企业之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合并为一个环节,实行“一人一窗一次”办理。网上渠道申办登记业务,优化电子申请表和系统设置,将申请、缴费缴税、领证融合在一个环节办理;在实体网点办理的,实行一个窗口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缴税及领证所有业务。在登记中心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专窗”,对企业之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实行专窗办理、绿色通道、即时办结。

(三)扩展“全市通办”业务。编制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手册,规范化业务受理标准,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图,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通办。

  二、一网通办,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四)加强“一网通办”平台应用。加强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应用,强化信息共享集成,进一步扩展服务入口,申请人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河南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或林州市不动产登记在线便民平台、林州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电子证照下载、办证进度查询等,打造不动产登记随时随地线上申请、网上查看、异地可办的“一网通办”服务新模式。

  (五)优化网上预约预审。登记中心要完善不动产登记预约服务,密切关注预约情况,根据预约需求及时调整可预约日期和预约数量,满足申请人预约需求。做好预约服务与现场服务协同,合理安排服务窗口和时段,不得实行强制预约服务。增加网上预审业务范围,优化网上预审系统,加大网上办理业务咨询引导,满足群众和企业线上办理需求。

(六)推广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使用。大力推广不动产电子信息化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多行业、广领域推广使用工作。登记部门向申请人核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书证明,申请人需要纸质证书证明的,由登记部门向申请人通过EMS免费邮寄送达。在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申报纳税、抵押贷款、房屋交易、户籍办理、司法查控、子女入学、公证服务、公积金使用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材料与纸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大力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多部门数据共享、大数据集成优势,能够通过部门间数据获取的信息,申请人不在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由登记部门通过信息共享互推调阅获取。

  三、加强协同,深化便民利企服务

  (七)加强登记纳税缴费衔接。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深化信息共享,推动登记纳税缴费有机衔接,全面实现网上缴税、缴费。通过河南省“一窗受理”平台,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向税务部门推送缴税信息,税务部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反馈完税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部门结合完税结果信息及时登簿。登记中心要积极配合市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费网上缴纳,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扫码支付及手机端微信公众号支付,获取不动产登记费电子票据。

(八)深化登记缴税金融协同。升级远程服务平台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融合远程平台登记、缴税服务功能,完善与银行业务系统对接,金融机构与登记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后,可通过业务系统进行信息查询、申请登记、缴纳税费,实现登记、纳税、信贷服务无缝衔接。金融机构办理抵押登记中,应积极推广使用不动产电子证书,全面实现抵押登记电子化、无纸化。

(九)提升信息查询服务。全面完成历史数据整理,优化和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和网上查询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防范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完善不动产交易、登记及争议案件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加强地籍图查询与更新工作,便捷企业和群众免费查询地籍图。

  (十)全面实施预告登记。推进开发企业预告登记、新建房屋转移登记网上办理,扩大网点延伸业务受理范围。全面开展新建房屋预告登记,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合并办理。实现新建房屋预告登记、新建房屋抵押预告和抵押预告转本登记的即时审批,进一步缩减登记办理时间。

  (十一)优化权籍调查成果。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规范开展权籍调查,统一调查名目、地物标识、技术标准、成果管理和数据入库,加强作业协同衔接和成果共享沿用。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开展首次地籍调查后,界址、权属、用途没有发生变化的,调查成果应一直沿用,避免重复作业。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建立不动产单元表。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码关联”,确保业务环节前后衔接一致、真实准确,便利共享查询追溯。

(十二)深化便民服务体系。积极利用“一网通办”及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向银行金融机构、法院、公证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乡镇和社区延伸,设立不动产登记24h自助服务区。做好双休日服务、午间服务、延时服务、流动服务、登门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信息共享、数据推送,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部门账户开设同步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账户过户协同一次办理。

  四、加强组织,抓好督促落实

  (十三)完善企业回访制度。完善企业回访制度,扩大听取意见范围,拓宽听取意见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书面发函、实地走访等回访方式,充分听取企业对我市不动产登记、纳税、交易等服务效能的意见建议。

  (十四)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增强服务意识,建立不动产登记、纳税业务日常监督机制,完善电子效能监管系统。建立不动产登记黑名单制度,将利用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不动产登记或偷逃登记税费的企业纳入黑名单,进行登记、税收、信贷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对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新举措进行大力宣传。在服务大厅摆放明白卡、宣传册,张贴登记标准和流程,及时通过政务网、林州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登记机构网站发布各类公示公告、服务指南、政策法规等信息,开展政策解读,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策措施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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