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市市场监管局:
法治服务“两手抓” 高标准高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网站发布:2023-08-22 17:08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法泽太行,治政利民。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从今天起,市融媒体中心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访谈专栏,通过各镇(街道)、市直部门负责人结合本单位法治政府创建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谈举措、谈经验、谈成效,明确创建目标,分析创建形势,表明创建态度,坚定创建信心,激发创建斗志,全力营造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浓厚氛围,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今天推出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红的专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红:自我市开展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以来,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服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

  一是坚持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分解责任目标。并分层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工作再加压再部署。

  二是坚持高标准,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以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不断夯实安全底线。持续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牵头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逐步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信用监管。

  三是坚持高要求,提升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做好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转变行政执法理念,积极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贯彻非强制手段优先适用原则,落实省市两级《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推行常态化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到同案同罚。

  法治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工作要求,全力以赴、积极作为,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功创建增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