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喜迎二十大”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2-07-28 18:44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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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验收在即,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弘扬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引领时代新风的积极作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营造团结奋进、自信自强、国泰民安的社会氛围,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喜迎二十大”主题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益广告刊播宣传内容

  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结合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培育的具体要求,设计创作刊播一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的公益广告作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反映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变革和历史成就,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实践。

  二、公益广告刊播要求

  1.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社区(小区)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要有不少于1处“喜迎二十大”主题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旅游文化广电局、各街道

  2.主次干道沿街门店要利用门头电子屏滚动播放“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字样。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3.全市建筑工地围挡要增设“喜迎二十大”公益广告内容,每个围挡不少于2处“喜迎二十大”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街道

  4.全市公交站牌、路名牌要设置“喜迎二十大”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5.机关单位要利用院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刊播“喜迎二十大”主题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宣传内容。公益广告宣传要突出思想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内容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无明显褪色、污损或被小广告张贴占用的现象。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个责任单位负责的公益广告务必于8月15日前全部设置到位。市创文办将对公益广告设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未设置到位的通报批评。

  林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