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答记者问
在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红就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2025年消费维权工作的主题是什么?
刘志红: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
“共筑满意消费”则是提倡促进高质量维权,让消费者对消费过程更满意。在实施举措上,消费者协会将推广扩大信息化数字化“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运用,搭建多元维权平台,缩短维权时间,实现投诉便利化、信息透明化、处置快速化,确保消费者投诉有门、处置高效,维权无忧、敢于消费。“十四五”规划提出,“全面促进消费”“改善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的目标是,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扛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形成立法保障、司法保护、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守法、消费者参与、社会组织协作、研究机构支持、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高水平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通过高水平共治,让消费者更满意。
记者:今年“3·15”期间,我市将开展哪些活动?
刘志红:结合今年具体情况,我市将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市领导、市消协名誉会长发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署名文章;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我局2024年以来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我局2024年以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部分案例;四是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五是加强加强网络监测监管,突出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网络交易等方面监管,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六是通过电话、全国12315平台等方式认真倾听消费者呼声,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工作。
记者:“共筑满意消费”年,我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将开展哪些工作?
刘志红: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 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深化改革,强化监管,维护公平,提升质量,保障安全,执法维权,高质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我市市场主体已达到8.4万户。2024年林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5862余件,均按期办结,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68.38万元。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商标侵权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市场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386起,罚没金额340.3万元。食品安全持续向好,市场建设持续提升,消费权益持续保障,消费经济持续升级,经济发展持续繁荣。
今年我局将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开展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宣传
以“共筑满意消费”年为主题,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协同各方力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夯实消费公平基础,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正能量。
启动“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在大型商超卖场、超市、本地生活服务类APP开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公益宣传。联动开展消费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活动,持续扩大年主题影响力,凝聚社会共识。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监督
关注消费维权弱势群体、薄弱环境、痛点问题,围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开展监督调查。以揭露批判、消费辟谣、点评提示等方式敦促企业承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为破解消费领域乱象、共筑满意消费提出高质量的监管建议和对策举措。
三是持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积极开展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提升调研,紧紧围绕农村消费、养老服务、预付式消费、平台交易行为开展满意消费体验活动。围绕基本民生产品和新消费产品开展比较试验,为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提供信息参考。
四是深化政策举措落实工作
督促企业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绿色产品下乡等政策,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实施优化消费环境行动,助力完善消费维权制度。充分发挥省消保委专家委员会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作用,促使行业领域规范健康发展。
五是进一步完善林州市消费维权工作
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继续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消费教育“五进”(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网络)活动,通过举办消费知识讲座、设立消费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增强公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培养理性消费习惯。持续发展投诉和解联络单位,进一步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开创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履责、消费者参与、舆论监督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
六是着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
推动重点行业建立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以提质量、强效果为目标,利用新技术、新载体,让消费者教育以接地气的方式走近消费者,不断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七是着力推进消费者投诉便利化
为适应“互联网+消费纠纷处理”的要求,全国12315平台建设了企业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我市有137家单位加入ODR企业,可就消费纠纷问题直接与消费者沟通解决,为消费者消费纠纷投诉提供又一途径,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是着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开展集中执法整治。开展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水电气暖收费整治等执法行动,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打击商标专利侵权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整治市场乱象,规范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九是着力聚焦质量引领,开展全面的质量提升
聚焦质量引领,推进汽配产业质量提升,开展好质量月宣传活动;聚焦标准引领,开展标准化行动,打造标准化示范点;聚焦品牌引领,重点打造产业集聚区的河南省商标品牌培育基地, 用商标品牌带动产业发展。使我市产品商品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服务,为我市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十是服务全市消费经济发展
围绕全市的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全市的消费经济、消费社会蓬勃发展,推动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