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郭强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答记者问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2-03-16 17:15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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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强就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2022年消费维权工作的主题是什么?

  郭强: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

  “共促消费公平”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一是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法定权益的价值基础。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遵循“公平原则”。近年来,很多消费领域不公平的问题依然存在,且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出现,消费者要求被公平对待的呼声更加强烈。消协组织要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要在推动解决消费纠纷等常态化工作中促进消费公平,还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积极联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共同促进消费公平,让消费者权益法治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二是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以及消费业态的快速升级,不同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但是资本的“野蛮生长”和“无序扩张”使得一些平台和经营者违背“科技向善”的伦理价值追求,对消费者的消费信息、消费心理、消费行为、消费能力等进行不当采集、筛选、使用,破坏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和安全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共促消费公平就是要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保障全体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摆脱过度差异化和歧视等带来的消费不公,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

  三是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共促消费公平是促进全体消费者的消费公平,既要推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供给,也要强化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补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乡镇和县域地区消费环境的建设短板,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

  四是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记者:今年“3.15”期间,我市将开展哪些活动?

  郭强:结合今年具体情况,我市将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市领导、市消协名誉会长发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署名文章;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以来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以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部分案例;四是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五是加强3.15期间消费安全监管,突出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烟草、盐业、广告宣传、网络交易等方面监管,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六是通过电话、全国12315平台等方式认真倾听消费者呼声,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工作。

  记者:“共促消费公平”年,我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将开展哪些工作?

  郭强:我局自2019年组建整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 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紧跟路线、不逾红线、放宽门线、划清中线、瞄准高线、守住底线”的工作思路,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提升品质、保障安全、消费维权、促进发展,打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市场主体突破 6.6万余户,2021年受理投诉举报1900余件,均按期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93万元。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商标侵权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市场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478起,罚没款459.44万元。食品安全持续向好,市场建设持续提升,消费权益持续保障,消费经济持续升级,经济发展持续繁荣,品质林州更加精彩。

  今年我局将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开展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着力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协同各方力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夯实消费公平基础,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正能量,提振消费信心。

  二是着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三是着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推动重点行业建立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以提质量、强效果为目标,利用新技术、新载体,让消费者教育以接地气的方式走近消费者,不断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是着力推进消费者投诉便利化。以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传递新形势,畅通在线投诉渠道,保护消费者随时随地便捷维权。

  五是着力加强疫情期间监管。持续对药械市场、农贸市场、活禽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加强监管,对疫情药品、防护用品、相关工业产品和食品的质量、价格开展专项检查,保障消费者防疫所求。

  六是着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突出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烟草、盐业、广告宣传、网络交易、价格、知识产权、保健品专项整治活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七是着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围绕创文创卫大局,建立健全消费环境测评体系,创建一批放心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消费场所,引领全市消费环境持续提升,为创文创卫增色添彩。

  八是着力开展消费社会监督。通过媒体,设置消费红黑榜,公布生产者、经营者“黑名单”,在全社会倡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九是着力推进“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两大工程,推动我市产品商品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服务,为我市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十是着力服务全市消费经济发展。围绕全市的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全市的消费经济、消费社会蓬勃发展,推动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