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红旗渠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农业水价(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12-18 09:39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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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发改价管〔2018〕615号),按照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红旗渠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方案》、《红旗渠灌区数字孪生方案》的批复,经成本调查,实地调研,拟制定合涧镇2.8万亩(流转)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区)项目农业水价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壤改良2.8万亩;地表提水泵站45套;配套水肥一体化45套;调蓄水池9座;提灌站9座;渠系建筑物73座;硬化取水渠11.58km;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8万亩;新修及改造田间生产道路约10.15km;铺设低压输变电线路约20.445km;栽植农田防护林约20km;建设智慧农业科技中心1座;农业监测主站1座,副站3座。

  二、试点范围:合涧镇2.8万亩(流转)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区)项目

  三、建立分类分档水价

  区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含一般经济作物、畜禽养殖、高附加值经济作物、林果业、水产养殖和设施农业)等,粮食作物用水价格达到或逐步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经济作物等用水价格,适当高于粮食作物水价。

  计量点为红旗渠灌区骨干工程放水口,原则上设立三档水量,用水定额为第一档水量,超过用水定额20%(含)以内为第二档水量,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20%以上部分。一、二、三档用水量水价比原则上不低于1:1.3:2,用水定额以市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为准。

  四、农业用水价格

  1、粮食作物

  第一档水价:定额内水量,价格为0.15元/m3

  第二档水价:超定额用水量20%以内,价格为0.195元/m3

  第三档水价:超定额用水量20%以上,价格为0.30元/m3

  2、经济作物

  第一档水价:定额内水量,价格为0.17元/m3

  第二档水价:超定额用水量20%以内,价格为0.22元/m3

  第三档水价:超定额用水量20%以上,价格为0.34元/m3

  四、反馈方式

  如对上述拟定标准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管理科。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80号(1317室),联系电话:0372-6166909,电子邮箱:jgglky@126.com。

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