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推动乡镇企业创新业增效益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林县人民继续发扬红旗渠精神,艰苦创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在没资金、少设备,缺技术的重重困难压力下,许多村庄群众纷纷拿出自己的盖房钱、结婚钱,甚至卖猪钱、卖鸡蛋钱兴办工厂。城郊乡上庄村,原来在村办企业上几乎是一张白纸。
在红旗渠精神的激励下,林县人民在乡镇企业发展进程中创造辉煌业绩,出现了史家河的路子,定角的步子,上庄的点子,北巷口的胆子。这些先进典型,带动了全县乡镇企业的振兴和发展,已形成以铁、石、果、药为主要优势的建材、建筑、造纸、采矿、果晶加工、机械铸造等六大企业群体。截止1992年底,全县乡镇企业总数已达20056个,是1978年的14倍,从业人数达25万人,是1978年的7.9倍,总产值达到29亿元,占全县工农业产值的77%,是1978年的35倍,创利税37830万元,是1978年的13.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