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镇用水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14-04-03 17:10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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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年下半年,自来水厂为提高县城供水质量,打机井供水,加之土地承包到户管理后,此渠用水秩序混乱,工程被阻,淤积失修,迫使化肥厂打了机井,此暗渠停用。1992年春,经红旗渠灌区管理局考查,县城区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县自来水厂先后打的11眼机井,投资上百万元,开抽后,水位每年以10米左右速度下降,加之工业生产发展,城镇外延,县化肥厂、火电厂都在扩建,县城供水趋向危机。为此,红旗渠灌区管理局于1992年春,投资10余万元,重新修复了红旗渠一千渠到化肥厂长5553米的供水暗渠。1993年春,在红旗渠总干渠进行技改停水后,南谷洞水库放水期间向县自来水厂供水,并即将向化肥厂、火电厂供水。这样,一是解决县城水源贫乏,二可提高红旗渠水源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