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档案馆关于征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1-03-15 09:26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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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颂光辉历程,反映历史巨变,传承红色基因,讲好红色故事,传播红色文化,挖掘红色档案资源;也为更好地收集、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党史档案资料,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提升档案资政服务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林州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党史档案资料,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和留存的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档案文献资料。特别是与林州相关的重要党史人物、党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党史资料。包括党史人物留存的书信、日记、回忆录、照片、音视频、印章、奖状、奖章、证书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反映重大党史活动、重要事件的布告、报纸、杂志、画报、照片、音视频等;记录林州历史变迁的照片、音像、影像资料、红色故事等。

  二、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市档案馆长年面向社会征集红色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档案资料所有权人自愿将党史档案资料无偿捐赠给市档案馆,对捐赠者颁发证书,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

  2、代为保管。资料所有权人暂无捐赠意愿的,市档案馆可无偿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代管协议。

  3、复制。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暂无捐赠意愿的,原件可借由市档案馆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

  凡属于征集范围内的党史档案资料,其真实性需经专家鉴定后再确定是否征集进馆。征集的党史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

  四、征集要求

  1、提供的档案资料应权属明晰、客观、真实,具有较强的历史代表性,保存状况较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提供的照片(数码照片、传统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处理的原始照片,并附照片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内容、作者等信息。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内容、作者等信息。

  4、实物请附简要文字介绍。

  5、对提供档案资料者,市档案馆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或收藏证书。

  五、宣传利用

  1、择优向市级媒体推送宣传展示。

  2、在市红旗渠网、云上林州等平台推送宣传。

  3、国际6.9档案日宣传。

  4、集结刊印专辑。

  5、宣传利用署选送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六、报送方式

  1、数码照片及音视频电子文档可直接发送电子邮箱474893323@qq.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档案资料征集”。

  2、档案资料为纸质材料、传统照片和音视频光盘、磁带、实物的,可联系(或邮寄)林州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征集编研科。

  电话:6166863  13569043234联系人:郭俊文邮编:456550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党政综合楼D126室

  林州市档案馆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