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标准。
一、建设范围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市级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各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向村(社区)延伸。
二、公开内容
各专区应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类目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能工作、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并实现查询咨询、申请接收、办事服务、意见征集、工作展示、活动发布等一体化功能。鼓励村(社区)因地制宜打造村务信息公开专区,重点围绕村情、村务、财务、村民自治事务等推动村务公开,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三、功能设置
(一)咨询互动区与人工服务台关联设置,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咨询、答复、打印、复印等服务。通过意见箱、调查问卷、现场互动等方式收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群众需求,改进政府工作,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查询区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查询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获取全市各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2.审批服务查询。可通过上墙、纸质资料或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提供查询公民、企业、社会组织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指南、流程等内容。
3.文件资料查阅。提供党报党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公报、便民惠企政策汇编、行政规范性文件、年报汇编、宣传页等文件资料。
(三)信息公开申请区
宣传普及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含义、作用、途径、方式,提供线上和线下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方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合理有效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功能获取需要的政府信息。
四、设施配备
各专区应设置“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根据各区域功能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料,以满足群众正常使用,具体详细见附件。
五、管理机制
各政务公开专区应由设立单位建立专区管理办法,包括设备管理、工作制度、服务流程、区域卫生等内容。各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围绕专区功能引导、意见征集登记、依申请公开受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解答、政务服务办理流程等内容。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功能区 |
建设内容 |
服务要求 |
实现功能 |
自助查询区 |
配备不少于1台台式电脑及1台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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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保证网络畅通和查询设备、打印设备正常使用。 |
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查看工作流程,办事流程,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
资料查询区 |
配置资料架(柜)及必要桌椅、纸笔等设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料。 |
提供的政府信息资料,要以需求为导向,聚焦民生实事,提供更多利企便民的信息,并做到更新及时,摆放有序,便于查找。 |
线下查阅政府信息,查看工作流程、办事流程,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
信息申请区 |
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工指导。 |
指导群众正确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建议。 |